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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裝潢之不愉快經驗

原本預計今天要重新上漆的白橡木皮,經油漆師父幾道漆示範後,我們決定還是先暫時不要動工。

剛好,之前我每天下班後都會到現場看進度,且都會拿一點木材回去,今天正巧派上用場。拿了白橡木三夾板,該油漆師先上透明漆等乾後,再上了兩三道紫壇木色漆,結果很不理想。漆完後的木板呈現出小鹿斑比的花紋,色彩十分不均勻,也拿到客廳去比對在燈光下花紋的程度,實在很不理想。油漆師說,該公司用的是最廉價的木皮三夾板。

中午接到拼貼師的電話,先問油漆是否決定要上,接著又告知我主臥的外牆有漏水。我猶豫一下,問他當初外推的時候(我原本有陽台,陽台內是落地窗非牆面),你說會在防水上作加強,現在卻跟我說,所謂的加強是指上隔音窗邊緣的加強(拼貼師說他不止上silicon,還會上水泥;這算哪們子的加強),現在說是那面外推的牆面漏水,當初的加強是加強什麼啊?先前在施工的時候就發生漏水情形,他也說修好了,還將架高地板的木材一部分拆掉重作,現在卻推說這部分漏水是建商的責任,而當初是說鎖隔音窗的螺絲孔未上silicon以致漏水,現在又莫名其妙的說是建商蓋的外牆在漏水,還說有處理,之後問又說是建商處理的,怪的是建商請水泥工來處理的,而且水泥工原本是要處理隔壁鄰居的漏水,搞錯去處理我家。這邏輯好怪,那表示拼貼師完全沒處理,現在隔壁說有漏水,他不分清紅照白的就說是建商的責任,而且漏水的事,還是選在我們繳完第三期款後的第三天說,他以為第三天說就不會讓人起疑心。正好相反,我一聽到他說漏水,我心想這又是他們在搞鬼,收完第三期款後,先好心提醒會漏水,接著把責任推給建商。我說我不管,反正這事情應該是你跟建商間的事情,五點前你給我個答案。

下午一點多,我打給建商,建商說有接到該拼貼師公司的電話,建商說會連絡施工單位,請他們去看看。今明兩天都是假日應該都沒上班,只好等星期一在問建商看看。我也攬的在跟拼貼師囉唆,現在尾款五萬,就看她們怎麼跟我拿了。



tmaxryan wrote:
這篇文章原本是貼在某...(恕刪)

怎麼會這麼惡劣阿??? 誇張!!
tmaxryan wrote:
原本預計今天要重新上...(恕刪)


依我看來,你可能要準備照相機了.

將建設公司修復的過程,或有因修漏水損害你權益的地方拍照留念...因為日後可能用的到喔!

再則日後只要是有缺失的地方,尤其是水和電方面的一定先拍照再說!

至於尾款先不要再付了,因為不知道還有什麼問題要冒出來.

這種明知有漏水還給你做下去,沒有盡到告知的義務,顯然有違善良管理人的責任,

除了錢不要付外,他還應對他過去的行為負責,所以有問題一定是要他出面來處理的

若一再枉顧消費者的權益,那你留念的照片就可以派上用場了.

希望我是多慮了.

jbob wrote:
幫你找法條嚇嚇他,不然還真無法無天,不過你自己要站的住腳喔!不然反被控汙告就不好玩了

依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

第三十一條 室內裝修從業者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當地主管建築機關應查明屬實後,報請內政部視其情節輕重,予以警告或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止室內裝修業務處分:


按同法第2條:「第二條 供公眾使用建築物及經內政部認定有必要之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其室內裝修應依本辦法之規定辦理。」準此,本法之適用範圍係依該條為準。

有關台端所陳未依圖說施工乙節,倘該室內裝修之工程非向政府機關申請核准後施工者或非屬應申請室內裝修之範疇者,仍與該法無涉。

關於本案建請台端依民法相關承攬人及定作人相關規定與該公司進行協調,如協調不成再循司法途徑解決之。

呵~~還是用民法去解決比較好,除非這個室內裝修工程是屬於需向政府單位申請者.....
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taiher wrote:
按同法第2條:「第二...(恕刪)


感謝大大的指正,小弟確實未查證樓主房屋的座落地點及裝修內容

若非屬於直轄市、縣(市)及六層樓以上之集合住宅或未符合裝修之定義

是可以不用申請的.當然就不適用此條例.(以上說明不包含解釋令之部分)

但若樓主有動到消防安全設施或建築物主要構造就須另依規定辦理了,也不適用此條例.
小弟我最近也有不快之經驗

奉勸新竹地區的朋友們
衛浴設備千萬別找竹北的Toto-諾曼第
價格比較高就算了 ( 舉個例: 光鋪地磚這個項目, 每坪超過 $11000 )
施工進度一拖再拖
不催是沒有進度的
或許各位會認為是不是做太少?!
我可是整間浴室設備, 和改管工程都給他們做
簽約付訂金後, 一個多月才開始弄一點
不知道何時才會完成
真的可怕
小弟我家的大理石
我跟自己廠商拿(小蒂本身營造業)
每坪也10000左右
我想大家裝潢前先去比個價吧
別敢時間會失了金錢
合約也要寫清楚
我的垃圾拼貼師
竟然在完工後硬是要多收我兩萬元
說是多做了什麼跟什麼
真是什麼跟什麼哩.........
這輩子我再也不會找沒有信譽的這種鳥人來設計裝潢了
你遇到的裝潢公司可能是那種吃人頭路又自己出來經營的個人公司
如是專業設計公司請直接給他存證信函及要求公司高層出面處理才是。
另如發現工程未按圖施工記得一定要現場施工人員停工,並找設計師確認後再行施工。
有關於設計師應是每日到場監工,而不是由業主監工,除非該設計師沒有拿設計費及監工費用。
記得與設計師談問題時要找一個扮黑臉的且要機車一點的,最好讓設計師知道你不是那麼容易妥協的。
看完長篇的討論,真的嚇到...
不知道有沒有大大認識台南很負責的裝潢室內設計達人,最近家中也想要重新規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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