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ren chen01 wrote:
K大感謝您的回覆天...(恕刪)
其實遇到糾紛時 若有第三者當緩衝 或許雙方的怨氣可稍稍降低
但對有些人來說 不管走法院還是調解 只要涉及法律
都會被當作是一種攻擊性的行為 這種是主觀感受 無解
archer1991 wrote:
若是樓上在開門施工一事上諸多推拖,樓下最後也只有勞民傷財、曠日廢時的法院可走
我的看法和你不一樣
之前我的醫師知道我從事室內裝修相關工作
所以在我就診時 趁機會問我處理方式
他自家裝修時 就遇到類似的狀況
有沒有送禮?有 他說他去買了進口水果禮盒 送給他樓上樓下和隔壁的鄰居
有沒有公告告示?有 該社區有規定必須公告並貼於電梯公告欄
施工時間也依照社區的規定時間來進行
除了9~12 14~16 這兩個時段 其他時間禁止使用破壞性器械施工
但是他裝修時 他的鄰居也因為噪音 多次向主管機關檢舉
導致他的工程時程一直延宕
原本預計兩個月要完工的工程 一直拖到5個月才完工
中間受到噪音干擾的 還是鄰居自己
我記得當時我給他的建議 就是且戰且走 以拖待變
反正當時還有地方住 就慢慢弄 弄好再說
你可以有很多合法的理由推拖
但最後會不會如你所願 可以清幽的過生活 我不這麼認為
你可以換位思考 如果你裝修時
該有的禮數都做到了 但還是遇到刁難你的鄰居 你會怎麼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