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lboro0507 wrote:在當年客廳即工廠的年...(恕刪) OMGOMG猜想樓主一家會願意花錢整修老宅,想必都是有感情,念舊的人。感動感動…有一個疑問是,這是公寓嗎?地下室應該算公設?為何樓主家可以使用?
jmhwang9 wrote:有一個疑問是,這是公寓嗎?地下室應該算公設?為何樓主家可以使用? 老公寓都是這樣的,地下室是給一樓用,頂樓加蓋是給頂樓的下一層用,只要沒人循法徑途徑要回,就是專用了。不過我比較好奇的是樓主的格局應該是前推也後推了,這個部份室裝完工證明是如何拿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