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E wrote:好奇 如果廠商這麼堅心堅決是百分之百買方出的話為何不一開始就寫在合約上而要用 "日後雙方協議" 這種字句呢 樓主一開始是寫另計 後來才說是另議真正上面寫什麼 只有他們自己知道但大多數這種費用 都是屋主自己出沒錯就算是讓廠商去繳費這些成本也會從工程款中的成本加回來這也是人家的工程成本除此之外如果有申請室內裝修審查需要支付的申請費也是業主自己要出我是沒聽過有那種自家裝潢 但規費要別人幫忙出一半的道理
ys1216 wrote:我是參考這篇: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60&t=1121827也沒什麼理不理虧,就合約沒寫清楚這件事就是雙方可以討論的,何來的裝無辜? 這篇也有人說有些就算是設計公司出但他也會算在他的成本裡跟你收費裝無辜是還好 就當你沒經驗不懂只是對方提到解約 你就說人家威脅你這樣的說法也不是很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