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aschen2001 wrote:
兩間房間後推陽台...(恕刪)
建築結構規範,凡陽台與居室相隔之結構牆體(註1)(這是外牆)
只要私自變更原設計的位置,哪怕你只移個10cm、20cm~管你內移還是外移

都算是違建!都算是違建!都算是違建!
變更主體結構(註1)跟變更樓地板使用面積都是!
一般大樓設計的陽台的樓板與天花板(也是樓上的陽台樓板)
鋼筋綁扎的設計都會連結該結構牆體(註1)或者相鄰副樑
該陽台樓板多數都會比室內樓板脆弱一些(可能灌漿厚度較薄or鋼筋數量較少較細)
建築物外牆如果不在同一個垂直中心線上,也會因為牆體錯位容易產生剪力應力。
(原建築結構設計如此的除外,因為技師會有相對的結構補強計算)
願各位住家私自變更陽台外牆的屋主,保佑下個大地震來臨時,該建築不要倒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