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8903051 wrote:
抱歉我沒說清楚,我...(恕刪)
沒事沒事 只能說 同是天涯淪落人啊~
franklin0311 wrote:
5/24補充:(為了方便閱讀,已更新在第一頁)
有網友質疑欠款的原因,其實這有點複雜,因為有前因才會造成後面的果.....(廢話XD)
我簡單說明,
當初委託這名設計師幫我做舊屋翻新,
由於原屋況頂樓外牆一直有滲水、漏水問題,
簽約時他信誓旦旦說會把漏水地方都處理好,他有專業工班可以處理
誰知後續工程一再延宕,施作工班也換(跑)了好幾組
原本漏水問題有處理但也沒處理好
我為了讓工程能夠順利進行,早日完工
好心的幫忙找了處理漏水廠商來施作
跟他討論後,因為我出面找的,款項先由我代墊,他會再給付我.....
另外還有一筆水電費用,
也是我幫他找了水電廠商來收尾,跟訂購國際牌GLATIMA開關面板、插座
這些費用都是我先代墊的 總共22萬7042元
追討多時,最後協商還我20萬,並簽一張本票當證明
他承諾房子完工交屋後會清算還我
誰知道他的承諾跟屁一樣,放完被風一吹就沒了
裡面有個關鍵點....我款項包括尾款都被他用話術提前付清了
這些內容要再說清楚,我文章打個三天三夜都打不完...
簡單先交代於此
PS:歡迎各大媒體記者來採訪,我一定知無不言!!!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