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njian wrote:
我沒告他還給他1萬的...(恕刪)
開板大,其實你付費拿圖沒有問題...反正也是要給新設計師用阿,只是記得別重複付費.
其實我認為既然是材料錯誤導致的,對方不也是有復原了(要復原承原來的樣貌才算)?
如果您不嫌跑民事訴訟,是可以提出精神賠償索賠...只是要提多少相對價值,您還要提出量化數據,法官才會依您提出是否合理來作為判決依據,比如說因為裝潢工程,請假回家監督作業,您提出每日工資*天數,因監督作業公司家裡往返車輛油資所增加部分(需扣除原本回家路程郵資部分)拿出作業期間之發票單據,幫工人買便當飲料,跟設計師通電話討論衍生的電話費用...都可算賠償的部分.
只是材料送到家裡您都沒點收嗎?我記得當初我家裡貼磁磚 壁磚 地磚 來的顏色不對,工頭竟然叫我改顏色...
我就退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