橘漾 wrote:
以我配合相關廠商施...(恕刪)
據我知道的,以這個case只抓10~20萬會賠錢,有部份也是因為工期的問題。
有作過的都知道,木工進場後常常不會每天都在,因為要趕場~
而且,工頭不在時,工人就會打混摸魚~~所以,本來連續工頭帶工人只要15天會好的,都要變30天(真的會加倍)
搞到工頭抓的利潤都賠光~~變相的工頭以後場次的利潤(也許該說預備金)愈抓愈高。
我說得難道不對嗎?
工人的打混摸魚的損失,為何要算在消費者身上?
kingkins wrote:
因為設計公司的利潤約4到5成是正常的
你講的數據和我知道的是差不多的。花了210萬,只有100萬是給工班,但是工頭也要抓利潤(不然誰要當統包工頭?),
統包工頭再抓30%,那麼實際用在業主的料+工,就只剩70萬。
70萬→210萬買,不是盤子是叫啥?
設計師→統包工頭(通常是木工擔當)→木工師父(統包木工再找木工師父,上班制)
這個發包流程顯示,設計師就真的只負責設計+監工…所謂的利潤早已在這二個項目包含進去了。
所以,設計師從工程款大賺一筆,絕對不是對的!!70萬→210萬,絕對永遠都不會是對的。
因為大多數的設計師都想要賺很大的風氣,演變成是個"合理現象"。
不要倒果為因了~~好嗎?
我找過的設計師,也還是有只賺監工+設計+10%工程款的。
但只監工+設計的我倒是沒遇過。
合理的預算分配是:
210萬來說
設計:一坪2~3000,20坪約4~6萬 (設計師愈有名氣,設計單價就愈高,但絕不是從工程款去加的!!)
監工5%:100萬 * 0.05 = 5萬
成交價應為109~111萬
獲利分配:
設計師9~11萬
統包:20~30萬 (為何比較多呢?因為delay、缺失、保固都是統包的未來成本,所以說來也不能說統包賺2、30萬,一遇到工期延遲,統包就要開始從這2、30萬去扣)
工人:工資
我太認真了,我想能告知樓主的也只能到此了,要選藝術無價,100萬→210萬,110萬是該給人賺的話(自己發包的話就是70→210萬),那也只能尊重樓主了。
我會選擇省下這110萬,拿去投資,或買台車也爽。...(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