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KQ wrote:2. 終止合約:乙方設計製作圖面進行中,因雙方溝通討論意見,情事變更或不可歸責之事由等因素而終止合約時,依照設計費 “ 80%計價 ” 且著作權仍歸乙方所有。 看你要不要認賠殺出了現在損失近10萬總比日後裝修出問題賠更多
其實我也非常好奇如果遇到這樣的強況該如何處理因為一般來說都是因為看了設計師之前的風格或是剛完工的建案之後有了初步的平面設計和粗估預算之後就簽約萬一之後出圖故意拖延或是潦草(除非立約之時有約定完稿時間或是指定設計師規劃)我翻翻一般的合約裡面好像也沒有提到這該如何處理好像也沒有退款這件事另外像這樣的工作室應該給不出所謂的發票或是收據吧因為這種算是勞務服務收入依法應該繳交10%的稅是這樣嗎?
這樣就要認賠12萬?????哪有這麼好賺的.......可以要回12萬上法院我也無所謂~~~~好好保留該弟弟的設計圖,以後告官很有用的,好險你是用匯款的,用現金就麻煩了...先送張存證信函給他,軟一點的先從消保官下手(可能會虧一兩萬說不定),硬一點的直接上法院...那個鳥合同,如果擺爛隨便畫一畫,可以賺錢,我也敢去開一間,我去抓IKEA或是無印良品的圖不就好了..01的人口袋真的都很深,12萬可以白白送人....
12萬的設計費會有3d,這3d的水準可想而知想必是小弟弟自己畫的3d,要好看的3d就再花個幾萬找專業畫3d的畫就好啦,不過3d畫得好不好跟現場的設計好不好也無法畫上等號,有的3d很漂亮做出來就像坨x依我認為,要看的到漂亮的3d,再多花個5萬不為過,找一張6000以上的來畫,不過花這一筆意義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