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eu007 wrote:大都市連對面住誰都不知道了,怎麼可能還讓你進來看怎麼裝潢...而且大家才沒那個閒功夫去管別人怎麼裝潢咧....(恕刪) 會耶,以前我同棟兩家鄰居裝潢時我都會進去參觀,都是趁工班施工時門戶大開或門沒鎖就進去看看鄰居的品味如何,主動跟師傅打招呼表明鄰居來參觀,噓寒問暖一下,都蠻ok的。
sunfire1124 wrote:這種公寓改套房原本是...(恕刪) 當然可以討論法令的規定是『所有的裝修』都要提出申請 並不限公寓,所有的隔間、改管路、打牆、挖洞都要但是01這麼多的裝修分享文怎沒看到這群網友來討論是否有裝修申請?所有未提出申請的裝修都可以檢舉?看完分享文章 之後狂按檢舉實在不是一個論壇該有的風氣總之還是感謝樓主的分享....希望大家都可以正面討論
dennis10 wrote:當然可以討論法令的規定是『所有的裝修』都要提出申請 不對, 並非是所有的裝修都要提出申請, 以公寓來說, 因為沒有什麼管委會之類的組織,裝修上來說是相對容易, 但是因為SARS之後, 公寓隔套房蔚然成風, 內政部才會在民國96年頒布行政命令來卡公寓隔套房的裝修規定, 換言之, 只要你想隔套房都會卡到這個行政命令, 必須提出申請, 若你只是單純裝潢, 沒有動到行政命令內所規定的部分, 也不需要申請.不過, 命令歸命令, 敦親睦鄰做得好, 大概也沒人會管你.小弟自己就有兩間公寓, 即將要改裝成套房之際, 行政命令頒佈下來, 不得已只得做罷,改成輕隔間雅房, 雖然收益不若套房高, 但權衡成本, 還是用輕隔間就好.剛好看到這篇分享, 為樓主緊張故發言提醒.
sunfire1124 wrote:不對, 並非是所有的...(恕刪) 請參考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建築管理組發布日期:2013-03-01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室內裝修,指除壁紙、壁布、窗簾、家具、活動隔屏、地氈等之黏貼及擺設外之下列行為:一、固著於建築物構造體之天花板裝修。二、內部牆面裝修。三、高度超過地板面以上一點二公尺固定之隔屏或兼作櫥櫃使用之隔屏裝修。四、分間牆變更。第二十三條 申請室內裝修審核時,應檢附下列圖說文件:一、申請書。二、建築物權利證明文件。三、 前次核准使用執照平面圖、室內裝修平面圖或申請建築執照之平面圖。但經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查明檔案資料確無前次核准使用執照平面圖或室內裝修平面圖屬實者,得以經開業建築師簽證符合規定之現況圖替代之。四、室內裝修圖說。前項第三款所稱現況圖為載明裝修樓層現況之防火避難設施、消防安全設備、防火區劃、主要構造位置之圖說,其比例尺不得小於二百分之一。所的格局裝修都要申請,辦法的效力在行政命令之上.....你改雅房沒有送件,沒有送圖說,沒有建築師畫圖,一樣違法....如果被檢舉,一樣很麻煩還是那句話,要討論這一塊,01裝修文幾乎通通違法,這樣還有什麼好分享的?感謝別人的分享 並不困難吧
dennis10 wrote:當然可以討論法令的規...(恕刪) 法令的規定是『所有的裝修』都要提出申請 並不限公寓,所有的隔間、改管路、打牆、挖洞都要但是01這麼多的裝修分享文怎沒看到這群網友來討論是否有裝修申請?所有未提出申請的裝修都可以檢舉?說的沒錯!內行人說的中肯!
同意你的說法,這間屋子裝潢期間,同一棟的鄰居也都來參觀過了,我們也都和鄰居據實以告,內部樑柱外牆結構並無任何變動,所有隔間皆使用合格防火建材,所有燈具採用LED降低用電量.最後敦親睦鄰方面,原本破舊不堪的梯間,我們整個重新粉刷過,自費換新原本已故障的功公用對講機. 總之,我們所做的鄰居都看到也都知道!Robert1012 wrote:會耶,以前我同棟兩家...(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