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za213 wrote:
價錢比過四家已經合理...(恕刪)
回覆樓上大大:
監工費一成和設計費當然要給設計師賺 我們所談的的一成空間是指扣除這兩項之後的價格
我們也像之前某位版大所說的:保留設計師原本的一成監工費不砍,來議其他的總工程款
設計師該賺得錢我們可是沒有想少給
還有,就像我們設計師說的:"某地X公館我真的賺了他們一成五,你們真的是實價"我們怎麼知道他會不會也跟 某地
X公管的業主說賺我們一成五.給他們的是"實價"
我的設計師一直強調他賺的是實價,為何別的案子他又要賺一成五,這真的是讓我們覺得很"弔詭"的地方....而且他也
坦承先前第一份報價單有灌水,第二份他真的回歸"實價"...請問在這樣的狀況下,我們真的該相信他,這真的就是最後
的"實價"嗎?
另外請教一下:各位設計前輩,所謂的監工費不是利潤嗎?可以明白告訴我設計師該有的利潤是什麼?為什麼利潤
不放在監工費,要灌水在其他工程項目,我沒有挑釁的意思,是真的不明白,可以請前輩達人告訴我原因嗎?謝謝!
版主經過比較結果同意報價合理, 也同意設計費偏低, 卻又想要把其他項目的價錢給砍下來
而且那些項目的價格還是經過版主事後詢問合理的行情價
那麼在要求對方在其他項目降價的同時, 是否要將對方的設計費恢復到一般的行情價?
想要拿對方以偏低的設計費完成的設計圖拿給其他公司承包施工
那設計師一開始偏低的設計費豈不是吃了大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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