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isn2jzw wrote:
如果大部分的人都認為...(恕刪)
不好意思,我是屬於少部分的人,統包接工程要有利潤設計師接工程當然也要有利潤,但是這個利潤應該就是監工費用而不是在工程款裏灌水吧,設計師的利潤應該是設計費及監造費,而工程的利潤應該是屬於誰承作工程他所報的監工費用(當然是由承作工程(這是指統包的裝潢公司)負責保固,業主自行發包找廠商施作業主就必須承擔工程品質及日後維修的責任)
PETERARI531 wrote:
您說的第三種小弟...(恕刪)
我所謂的第三種是除了設計公司可以做工程以外應該還有一種專門作室內裝潢工程的公司
業主自行找的廠商(不論是統包公司或是個別廠商)設計師有沒有監督的責任我想在於當初設計約有沒有明確說明,
監造並不代表監工
工程不是由設計師承攬施作廠商日後有問題當然不是由設計師保固,而是由整個工程都施作的統包公司負責或是業主自行發包自己負責
廠商現場施作時該注意的問題或是正確施作的工法,應該是由誰監工誰就有責任負責到底
我相信你是一位良好的室內設計從業人員,但是你不認為如果在事前圖面規劃時工程報價時就先將這種問題告知業主,告知業主更換後的差價及做出來的效果讓業主自己心裡去盤算,我想油漆多一萬元整間房子的牆面都有整理過漂漂亮亮的,門檻多2千元呈現出整體的質感,業主應該也可以了解
業主其實只是希望知道他所花的錢都花在哪裡
設計師設計要設計費及工程監造費
工程承作要監工費
工程要工程費
每一項都是應該付的也缺一不可,不論任何人做哪一項都是一樣,只是你就是取你自己的那一份不應該在其他項目裏面也有你的費用

.看到大大您說的心中莫名感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