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we1979 wrote:台北市大部份都要申請...(恕刪) 借牌這一方面是有聽說過但不熟悉,不會那麼無良吧?!建築師會被記點,超過了會懲罰好幾年不能辦室裝,若情況更嚴重就終身不得辦理室裝業務,不會為了一點錢那麼輕忽借出吧?還是將爛攤子留給借出牌的建築師?
siras wrote:借牌這一方面是有聽說...(恕刪) 這情形其實蠻多的跟業主接頭的不是借牌的建築師本人是借牌來執行業務的蟑螂牌不是自己的,責任不用自己擔,什麼樣的案子都敢接材料及結構安全或是公共安全都要建築師簽證負責光這幾項案子就有可能因為審不過而放棄借牌來的那管這麼多,先接先收錢再說,借來的牌被停權了就再找下一張借辦不過就拖再加上會找蟑螂的都是被舉報了才來辦,又陽台外推又違建又想合法審過的業主,最主要的還想要便宜違法在先立場站不住腳而被蟑螂牽著走遇過很多案例都是這樣吞下去借出牌的建築師根本也不知道跟他借牌的人接了些什麼案子
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所定義:一、固著於建築物構造體之天花板裝修。二、內部牆面裝修。三、高度超過地板面以上一點二公尺固定之隔屏或兼作櫥櫃使用之隔屏裝修。四、分間牆變更。這四種的行為就是裝修行為,須申請許可立法原意在於規範這四種行為因為這四項行為會改變原始建築物規劃的避難步行距離/消防安全/裝修材料的耐燃級數..等一棟大樓住好幾百戶,只要一戶人家惡搞,不管結構/設備安不安全,不管裝修材料是不是防火一旦出事,是關係到整棟住戶的生命財產,所以政府才會立法管理如果你只是單純把爛掉的天花板更新,只是修繕行為,還不到裝修行為而管委會並非建築專業者,也不懂立法原意,他只能依照法令字面上的意思,盡他的本分,告知住戶建議先跟管委會溝通,你非裝修行為如果管委會仍強制要求申請就找個建築師現勘,出個評估報告,說明你非裝修行為,自然無需申請許可caryruru wrote:請問住家要裝修(新北...(恕刪)
飛 力 wrote:別理管委會了自己找一...(恕刪) 確實事情複雜化了............簡單的說以板主家的情況來看根本木工只要一天的時間就搞定了跟管委會也不用講太多這只不過是一般修繕案件而以只要板主能保有以前天花板的照片在修繕後跟以往的形式是一樣的即便被舉報...只要拿出以前天花板的照片基本上大部分是不會有問題
caryruru wrote:請問住家要裝修(新北...(恕刪) 大家別爭了,買透天就不用煩惱了啊...法規是法規啦,就跟違建一樣的意思,建築界...裝潢業,借牌到處都是,看樓主手骨粗不粗而已...粗的話什麼問題都解決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