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eemandesigner wrote:
要求3萬以上薪資,周休二日,要有加班費...(恕刪)
以設計公司來說
不是正常的嗎?
加班費有甚麼不對?
要求3萬以上薪資不過是現在社會生活最低所需
又有甚麼不對?
老闆你用一個員工傳10萬就應該給他5萬的薪資
我看你若當老闆大概是一個員工賺100萬只給他2.2萬吧
台灣幾乎都是這種無良心老闆
紅塵紛紛情難了,風雲變幻醉一場
慢慢長途尋真我,千杯難倒一酒湘
癡心躊斷緞愁腸,豪情傲劍渡河江
想要好人材又不肯花錢留就是台灣企業主的通病
你覺得這樣很高嗎?要告訴你我朋友在國外做設計的薪資嗎?
你們已經養成一種就算有人材也應該從低薪開始做的想法
所以才導致年輕人現在都做沒兩下都不做了
週休二日很過份嗎?
加班沒有加班費你覺得很合理?
還是你們口中的責任制就是所謂的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
要知道真正的責任制是不打卡的好嗎?
小弟現在身邊就有一位朋友
你說的軟體樣樣會
每天8點上班晚上9點下班是最早的.他上班離我家很近有時做百貨公司的櫃晚上進櫃進到早上七點
上班超過16小時 早上叫我開車接他借住我家睡覺
而且是一到六
重點是一個月多少?
兩萬三
這就是你們這種企業主給員工的待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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