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vapasnon wrote:
簽約,一定一定,要很小心。不是不信任別人(我其實一直把合作廠商當做朋友,唉),而是要保護自己。
真心地祝福所有要裝潢的朋友,千萬不要被設計師美美的設計作品給沖昏頭........................(恕刪)
把合作廠商當做朋友,這是一件好事啊,

只是真的要看對象...

就以我來說,我把每一位客戶當朋友來看待,
把別人的家當成自己以後要住的來考慮和規劃,
但很多客戶還是會用好像我在框他的想法來修改成他想要的方式,
然後開工了,又改回原本我建議的設計和材料...
做了又改,這是要花錢的...
你說,我可以再跟客戶追加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