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事論事,報案有什麼不對。發文覺得樓主處理方式太過激進的,要不要沒事我們也去你家走一走進入後東看看西翻翻。等你可以接受這樣的做法再來評論不遲。保全就該做好保全的事,保全可以選擇不幫樓主保管鎖匙。但是當保全選擇保管時就應該做好管理的工作。恣意妄為的保全對你們的社區一定不是什麼好事。
chlu1117 wrote:發生這種事情,真的令人很火大,怎麼會有那麼白目的人存在這世界上啊?那自稱我家鄰居的一家子,看起來還算是善類,帶著三個年紀尚輕的孩子,做這種錯誤示範,給孩子上了最失敗的一課。...(恕刪) "錯誤示範,給孩子上了最失敗的一課"有問題的應該是管理員未經查證就把罪名扣在樓下鄰居頭上有點太衝動了要不要查查你家鑰匙經過多少人手先啊
我覺得先不說法律問題...這是一個教養跟尊重他人的修為,對保全人來說:今天鑰匙交給你, 就是信任你並託付保管,就算你受人之託要參觀, 你一定要問屋主,這是一個尊重, 更何況那個是屋主的私人領域.對這位鄰居來說:而這位鄰居你也可以很大方的去問屋主,是否方便讓你參觀, 我想你如此"光明正大", 屋主也應該不會小氣,但是你醬子走偏門, 不但害了保全人員,而且以後屋主跟你當鄰居可能要再三提防...
chlu1117 wrote:各位前輩好小弟新家目...(恕刪) 還沒完工就來看有一可能是她是有那種「太好奇、愛湊熱鬧」的個性,也愛串門了的人就跟管理員去借了管理員不對,得警告他不得再犯而這位來「參觀的」鄰居,你以後也得小心她
搬進新家要做人情也是自己做吧管理員做啥人情!?難道這是他家!?說他也很為難!?講難聽一點牠自己的事就沒做好了(擅自放他人入樓主家,未盡管理之責)還做個啥人情!? 還為難甚麼?我要是物業老闆就把牠給炒了免得他害我被告分明就是沒觀念
sudustar wrote:如果你沒事先要求,只同意給裝潢的特定人,我想管理員只是想做個人情,對你也沒有損失。如果你有事先說明,而且有損失,你就可以要求損失賠償。工作倫理每個人的認知還是有差距。所以鑰匙還是不要輕易交給別人。 沒事先要求就等於是同意 ??? 可笑了 ... 這是哪來的論調 你的認知,也不是簡單"人情"兩字可以帶過,這是個法治的社會,刑責會吃不完, O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