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現在室內裝修都要申請裝修許可,沒有許可就是違法,敲敲打打然後被管理委員會或是鄰居檢舉的機率很大,而且基本上這個許可有多一層建築師審查的和法規檢討的多一層保障。 所以我覺得申請許可,是業主最基本要做的事情說,也是互相比較有保障的一種做法。雖然說台灣人常常不守法,或是不知道哪邊犯法,不過我覺得每個業主和設計師應該要好好檢討到底哪些是明顯違法不能作!做了又會有哪一些後果。
2. 很久以前我有試著算一下裝潢和購屋的經費比例, 大約一千萬20坪的二手房子,請建築師裝潢至少要200萬到房屋總價的1/2左右, 當然裝潢加上進口家電(廚房,衛浴)幾乎可以無限上加到房價的一倍到數倍。 通常出現糾紛的都是裝潢款低於房價1/5-1/2。
3. 我家之前樓上鄰居作裝潢,把整棟大樓除了屋主之外都整的很慘,那次經驗,我發現一般低價的室內裝修,因為建材方面在合約上通常都會載明,而業主又愛殺價,不肯花錢的話,往往建築師(當然也包括一般室內設計師)可以省的就是請價位低的工班,用最簡單的工法來作,一般人根本不可能分辨,當然一般正常執業的建築師會有一定合作工班,比較少會產生這種問題。
常常聽到一句話,就是那些裝潢的屋主簡直是自找死路,把好好的房子變成危險建築。因為同樣作一各工程,工法有許多種,工人的素質也差別很大,當然工班要整設計師也是有可能啦。我家樓上之前一各建築師做的裝潢,就是用那種基本上不可思議的暴力方法來拆屋,打地板,砌磚牆。而屋主是上班族,白天工地發生什麼事情他也都不知道(或是不想知道),所以受苦的反而是鄰居和其他住戶。
那個案子包括同時用五六台打地機去拆屋子,然後廢建材直接從高樓窗戶丟到一樓貨車上(有打到一個人),直接再馬路上囤積建材,然後拌水泥(這個違反交通法規,後來被開單)
也有聽說有人拆一樓裝潢,是整台推土機進去剷的... ... 所以我還是相信羊毛出在羊身上,絕對要相信有專業者,而不是想省錢,又想自己做監工之類的... ...
4. 損鄰糾紛: 出現問題的室內裝璜,除了房子內,雖然這種業主自己會盯,作常出現的還是對鄰居的損害,例如完工後漏水啦,鋪地板的時候泥水滲到樓下屋頂,拆房子的時候造成樓下牆壁龜裂。而且很不幸的,這種不守法加上愛殺價的裝潢業主,往往對於損鄰都是能推就推,很少願意去負責任... ... 所以假如遇到這種鄰居,還是及早請管理委員會或是地方政府協助吧!
有想到什麼再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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