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長眼 wrote:看到現在真的是雙輸.(恕刪) 版大的用意我是覺得好像有一點要影響該設計公司的名譽!1.對方報價單如果浮報,雙方不是有重新談過,不然150萬是怎麼約定的2.既然後續該設計公司如果如版大說的那麼惡劣,那就公佈該公司交易資料(不要亂罵就不會有妨礙名譽問題),順便去法院提告該設計公司毀約就好了,而如果版大講的是事實那就公佈該公司相關案件資料讓其他消費者多一種選擇判斷!這不是很好嗎!我真的想看結果
月印銀牙 wrote:很抱歉!!讓你失望了(恕刪) 大家理信一點!1.如果該公司毀約,請你朋友去法院爭取該有的權益吧!誰輸誰贏都是事主雙方的事!2.如果你要提醒各消費者注意報價單,請各位大大要仔細核對不要發生報價單浮報的事件,那你也做到了,我也順勢幫你強調這點了3.如果你是要影響該公司的名譽,這就有點在法律邊緣,不過陳述要都是事實、不要侮辱人,那應該不會有法律責任,不過你在加拿大,對方要告你應該也沒轍!
月印銀牙 wrote:各位大大!! 先必須(恕刪) 我覺得就是想壓尾款,才會讓"設計師"這麼不爽,遇過很多業主殺價殺上癮了,或著是要求增加項目卻不想加錢的,近期個人遇過最扯的是三坪左右的地磚(30*60)打掉重鋪,竟然只要付$5000。真的是很敢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