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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內設計噩夢般的初次裝潢:晨室空間設計Vincent Chen 陳x晨設計師

好慘痛的經驗~持續追蹤!!!

未來買房與設計公司討論真的要達到一致的共識阿~

henryfun wrote:
好慘痛的經驗~持續...(恕刪)

好奇搜尋他的臉書.....8900多個讚耶!
一般人看到這讚數,一定會覺得是個優質的設計公司,太恐怖了😱
starsning01 wrote:
好奇搜尋他的臉書....(恕刪)


我當初也是因為這樣才會挑選到這家公司

看到有一些得獎紀錄
有在某設計協會擔任理事
某大學擔任講師

第一次見面也相談甚歡
然後..
就如文章所述


ps. 晨室的粉絲團好像把我封鎖了 不能留言只有分享鍵



從ptt室內設計版得知此文
看完所有的留言了
只能說樓主太善良了
高調這篇
希望可以端正一下建築行業的歪風
朝聖一下,

這麼誇張的案例,幫樓主拍拍

還發律師信警告呢,都嚇死我了。

starsning01 wrote:
好奇搜尋他的臉書....(恕刪)



我想那8900個讚 有很多都是免洗ID吧
你看看他的google map上的評價 一堆洗五顆星的....
認真的用了點時間一次追完,心裡都悶得好像我也是經歷過這種種的事情一樣,接下來樓主還要辛苦好一陣子,加油加油,希望一切順利! 幫頂文一下
會找設計師除了美感, 也希望能設計出符合屋主生活習慣及住的舒適

花錢都希望花的值得舒心, 謝樓主分享, 也祝樓主能盡快圓滿結案
"令人大吃一驚的觀念"

還記得我一樓和我帳號之前po的另一篇文有寫到關於漏水的事件
(詳細情況還請往前翻和移駕 )

建商說是因為晨室天花板釘到窗框引起
晨室則覺得和他們沒關係 無法接受這個說法
9/15在一次雙方會面後
雙方達成了共識是
晨室負責拆除天花板和復原 建商請防水師傅處理
然後我莫名其妙收到 天花板拆除和復原的請款項目 我以為這樣已經很令人驚訝了
結果我今天竟然看到對方寫說

"因為漏水既為建商修繕,可得推論為建商問題"

所以他們的意思是 因為建商修了 所以當然就是建商造成的問題阿

如果這個觀念成立的話
那遇到問題大家就互相擺爛就好
因為如果你維修了
那就會代表你承認 "都是"你的問題

最不幸的狀況下
業主遇到兩個擺爛的雙方
不處理不能居住的情況下
也不能自己先行處理了
因為你一處理了
就會被推論為
那是你的問題












小賊歡 wrote:
"令人大吃一驚的觀念...(恕刪)

沒有最誇張、只有更誇張


小弟真是嘆為觀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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