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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情人士路見不平

完全不知道這文章要表達啥, 除了樓主的不滿情緒可以明顯感覺到
所以合理判斷, 樓主是受害者之一. 沒辦法 現在沒通姦罪可以告了
這種外遇新聞, 天天都有. 這有啥特別, 還要給後面學弟學妹借鏡?
要談外遇都要知道對象, 才會有興趣繼續看下去
你沒指名道姓, 誰知道哪個路人甲外遇
這篇文章讓我想到一個電視新聞

電視新聞熱門刑案,嫌犯在逃,最後在友人家中抓到,該友人被警方依藏匿通緝犯逮捕

警方破門逮人後質問該友人::為何新聞報這麼久,你還藏匿他??

該友人::新聞報的都是馬賽克人,我哪裡知道就是我朋友。。。。。。。。


這篇文用意是要讓消費者有警惕作用吧?? 人事時地物都沒....搞屁唷~~

讓業內警惕??就更好笑了,業內管你誰跟誰搞一起,見面照樣哈拉,叫貨照樣出....

所以是廢文一篇

* 我打那麼多字,實在太認真了,因為想到那被馬賽克人犯害到的通緝犯的友人
所以這回文也是下雨天廢文..抱歉!讓大家礙眼了
沒說哪一間是要注意個屁.
廢文.
這篇文章真是滿滿情緒勒索
內容性幾乎是0

先問~ 怎麼證明設計師亂搞一定對工作上有不良影響?
說不定原本家庭就不和樂了 夫妻貌合神離
結果現在跟喜歡的在一起 工作更順利了?
難說不是啊~

工作就歸工作 拿個人私下行為 來情勒工作
是不是工作做得不好 會有其他評價 業界風評來評斷
拿個人情感私事就代表工作表現??

那真的PO文版主沒去醫院看過
胡搞瞎搞的一堆~ 難道你都不用去就診?

更何況~ 女方前夫的公司同事的親友??
遠到連路邊表哥都比你還親近了~ 你管這麼多幹啥?

不符合江湖道義 你就讓小弟們探聽了一下 覺得難以想像 就決定管了
笑死~ 你小弟是Google嗎? 你的消息應該是PTT八卦版看的吧~
真的是事實的話 連對方公司都不敢PO 還要管??
還是現在演的是天橋底下說書的~ 想怎麼泉就怎麼泉~
conanay wrote:
沒說哪一間是要注意個...(恕刪)

其實,涉事工作室已經自己出來對號入座,昨晚刊登了公關文,10分鐘後又自己刪掉了!
Eagle 01 wrote:
我是女方前夫的公司同...(恕刪)

那傢伙自己都傻了,他老婆2022年到該工作室任職,2023年這個老闆就經常跟他們一家出遊,他居然沒警覺,2024年,他老婆就藉故離家,同年就離婚了,他根本沒搞清楚怎麼回事,我們這幾個混社會的,聽就知道怎麼回事,就他沒意識到!
Eagle 01 wrote:
我們需要討論的不是家庭內部情緒,而是制度與權力的濫用,重點是,小孩子受罪,請工作室方的公關,不要模糊重點!

如果是這樣,兩肇雙方可有任一方被強迫?
如果沒有,哪來制度與權力濫用?你自己說是社會人,社會人就只講義理不講邏輯?
說難聽點就是你情我願,你想通了我想開了罷了。

至於兩個小孩,可憐又能怎樣,人家媽媽甘願背負罵名也要追求真愛,只要男方不變心,她可以說是飛上枝頭當鳳凰耶,雖然這種男人多半只是玩玩,說不定幾個月後媽媽就回頭求老公孩子原諒了,但架不住當下的快樂啊!!
claus950 wrote:
如果是這樣,兩肇雙方...(恕刪)

她的前夫,是中永和一帶的電子大廠的主管!
claus950

主管又怎樣?還不是幫人打工。聰明的如果有證據婚內出軌,就直接告對方侵犯配偶權,還能拿個幾十萬回來,說不定還能請求贍養費,讓外面的男人幫忙養小孩。再不然拿這幾十萬請你手下少年仔去他公司守門也行啊!

2025-07-15 11:21
穆斯卡 wrote:
這篇文章真是滿滿情緒...(恕刪)

你打這麼多,結果還是沒面對問題耶……
所以是沒看到,還是不敢答?🤔
Eagle 01 wrote:
她的前夫,是中永和一...(恕刪)

1. 我沒收錢,只是看不慣,且小弟們都來自破碎家庭
2. 我還是懂法律的,我不會踏過法律紅線,但很明顯有人視法律為無物,你沒聽過兒少福利法嗎?!雖然通姦已除罪化,但相對應的配套還是存在的!
3. 收入不穩及收入穩定的相比較,我還是能看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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