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Sa.com wrote:請問就算不打算多做一(恕刪) 如果是大樓,首先…你要有心裡準備,管委會不會放著不管。再如果真的讓你不知不覺二工了,只要有人檢舉,你就必須要還原。一般大樓來說,露台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如果可以的話每一個人都會想要衝大露台。再來如果未來大樓申請外牆清洗,可能需要用到露台,這時…你無法提供露台,就看管委會怎麼說了,或許在你的合約內可以找的到答案。不建議現況做變動,還原的時候你會花費更多。
直接弄出一間比主臥房的大的房間出來,厲害如果可以何不一開始就這樣設計建商還賺比較多而不是以露臺1/3價賣你去買舊公寓吧也不用你動手都幫你改好了新建案不會讓你這樣搞的隨便查一下就能知道這樣就是違建露臺你可以種一盆花一棵樹放一根陽傘放一張桌子2張椅子都可以但是只要有固定在地面牆面上的加蓋建物就是違建
SaSa.com wrote:這個露台出入口只有我...(恕刪) 不建議施作,這不像夾層沒人看到,一旦把露台封起來,只要有人去檢舉就要拆了!我一個房子2樓有10坪約定專用的露台,只鋪塑木地板,放組桌椅當小花園用。
SaSa.com wrote:這個露台出入口只有我(恕刪) 營造都跟你說沒問題但事實是 露台是公設,屬於約定專用!但約定專用的情況下 是要區分所有權人同意你覺得你們社區人 會讓你把露台包起來嗎?…呵呵~~~別傻了…不可能的事。你露天要裝雨遮 都還要經過 管委會同意!更不用說 整個包起來多一個房間了然後你露台包起來,變3樓有露台,3樓包起來 變4樓有露台,4樓包起來變5樓有露台……你想想 可能嗎?
建商也不是傻子,很可能他可以幫你施工,但如果被舉報違建,後果自付,他不會去承擔風險,除非他願意簽切結書,但一般來說是不可能的,所以建議你再購買時還是要釐清未來責任問題!否則被舉報違建,損失的是自己,建商推的一乾二淨!
最近遇到客戶有這種想法,鋼構發包時建照圖申請就已經丟出去了。他想在完工前才把一層樓區域去做隔間變動發包,想說消防局可以以第二次送審的內容做檢驗..政府沒這麼Smart !除非你動土前就找好設計包給建商一並送審,你才有機會省下那筆錢!你建照沒有一並申請,驗收就是以建照圖做驗收才會有使照,你肖想建商以“你的期望”去做變更..消檢不會過,使照出不來。所以那是第二筆錢了!內部隔間異動的消防變更申請。二工三工都可以的!你付那筆錢,驗過了就是你的了,3~50萬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