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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要申請室內裝修許可?(附圖表)

Beron wrote:
我覺得申請是應該的,(恕刪)


這就是我17樓在講得問題
法規也是少部分的人制定的,很多是政治因素,不見得是站在人民的角度
面對極度不合理的法規,我們有權不遵守

100萬扣掉設計/兼工費,再含家具家電,基本上已是極度的吃緊,如果再加上申請費及貴死人的防火建材,簡單說,就是叫你不用入住
但100萬這個數字,卻是多數受薪階級裝修預算會抓的合理範圍
隨風浮雲 wrote:
你是鑽法律漏洞,不用(恕刪)


是的,沒錯,就擺明要鑽漏洞
成家是人民住的基本需求,不該只是有錢人的特權,政府打房不也爲了這一點,結果又在裝修上海削人民的錢
室內裝修不是違建,我們並沒有侵犯他人及社會,如果是裝修過程的噪音及污染問題,也應該是請環保局來開罰才對
我認同提出申請,然後繳交公職人員的基本作業費用,但一次10萬是怎樣?奢侈稅?
至於防火建材的成本比一般建材貴多少可以瞭解一下,政府可以規定在公共建築物全面使用防火建材,但不可以強迫人民私宅也都要比照辦理,除非他願意幫我們負擔多出來的成本,不然我們本該有權決定該用什麼方式保障自身的生命財產安全
不管用什麼角度看,這些都是極度不合理的法規,那這樣的法規就是我們就有權不遵守的垃圾~
kingjehau wrote:
不管用什麼角度看,這都是極度不合理的法規,那這樣的法規就是我們有權不遵守的垃圾~

反正台灣最美的風景就是人,只要沒有公共危險發生,一切都是人治,然後發生事情了,就是政府沒有依法辦理,要下台負責。

至於你想不想遵守法規,真的是你的自由,從你的言論看來,如果你有子女的情況下,你的子女一定很乖,未來也有可能是交到壞朋友,因為真的不是你的錯。
隨風浮雲 wrote:
只要沒有公共危險發生,一切都是人治,然後發生事情了,就是政府沒有依法辦理,要下台負責。


請問"自有"住宅的"室內"裝修,跟公共危險有什麼關係,我的言論沒有說站在公共危險的立場下,我還贊同人治吧
今天也不能說自家失火了,因為我沒使用防火建材,我就是公共危險,這是那門子擴大解釋?
如果說用了防火建材,目的是為了加強自有住宅的耐火性,減低失火燒到鄰房的機率,那就請政府補助阿,不然我們有錢用那麼貴的建材來加強嗎?
kingjehau wrote:
請問"自有"住宅的"室內"裝修,跟公共危險有什麼關係,我的言論沒有說站在公共危險的立場下,我還贊同人治吧
今天也不能說自家失火了,因為我沒使用防火建材,我就是公共危險,這是那門子擴大解釋?
如果說用了防火建材,目的是為了加強自有住宅的耐火性,減低失火燒到鄰房的機率,那就請政府補助阿,不然我們有錢用那麼貴的建材嗎?

你的眼光太短淺了,首先室內裝修法,並沒有規定自用或非自用,只要是室內裝修就是適用此法規。

在說不好聽的話之前,先說明一下,以下說明不是要詛咒你,而是通用說明,當室內使用非防火建材做為隔間牆或天花板的情況下,如果沒有自動滅火系統,那燃燒的速度會讓人逃生不及,至於公共危險,當然是產生大量的濃煙,造成他人危害,火災被煙嗆死的機率遠大於燒死。

至於你要政府補助,那也很簡單啊,你房子和土地也歸政府啊,都幾歲人了,還什麼都要靠政府。

另外提醒一件事,如果是簡單的油漆,或是地板鋪設木地板之類的簡易裝璜,是根本不用申請室裝,既然已經花大錢去做室裝了,再來靠妖說沒錢,大概和三歲小孩要糖吃一樣吧!
隨風浮雲 wrote:
你的眼光太短淺了,首(恕刪)


聽說自家失火是會有刑責,但還是要看失火原因,如果不是自身故意縱火,通常是易科罰金的輕罪
所以你的意思是,我如果用了防火建材,失火了,在法律上我就會變成無罪?有這種判例?

然後請先弄清楚以下邏輯
是政府強迫我多花錢買防火建材,我這才請他補助,因為那本來就不是我自己要買的
如果是依照我自己的意願,我本來就有權決定我要買什麼,我才不會要政府補助
什麼叫做"都幾歲的人了,什麼都還要靠政府",我又為什麼要把房子土地都歸政府?
擁有良好的防火知識跟意識,是每個國民應盡的義務,但花大錢建構更好的防火設備,這本來就要看個人能力,政府還可以強迫建構的嗎?
那乾脆政府也規定國民買車,強迫都要買主備動安全配備最高的車款,不買就是違反公共安全,是這樣嗎?

再者,防火建材跟一般建材成本,最少是幾成,甚至有可能到幾倍的差別
除了地板油漆之外,其他工程假設我原本可以用50萬搞定,結果因為防火建材我要花到100萬,這樣會沒差??
或許對你沒差,但很多裝修費用已經是硬擠出來甚至還要貸款的人來說,這個規定根本就是不用做了

如果立場不同,我覺得這個真的沒什麼好再談下去,你先很不可氣的回我文,現在我也累了
你有錢,你可以依法多花好幾十萬以上的申請費+防火建材費去做室內裝修,那很ok
但這個法規,在現實面,對很多人來講就真的力有未逮+礙難從辦,我只是提供我的經驗,給一些預算不足的人另一個解套的方法
而且在實務上,本來就很多人都沒申請也沒怎樣,這個法規不遵守,並不是什麼罪大惡極的事情

最後,是不是可以請你講話客氣一點,畢竟我對你一直很客氣,以前我面對針對性的言辭,我一定直接做出回應,但就像你講的,都幾歲的人了,我也不想再這樣~
其實不太懂有些人的想法
如果裝修期間沒有申請室裝,被檢舉在開罰,罰款6-30萬不等,而且裝修立即停工,一切等照下來才能復工,裝修費用很貴沒錯,但是 如果一直抱怨 政府會停照嗎?會不罰款嗎?
通常設計師會視裝修程度建議是否要申請室裝,如果設計師建議要,而您卻不要,那他在合約書裏面會加註,檢舉延伸費用,由屋主承擔,與設計師無關!
一直抱怨法規 抱怨預算不夠 抱怨建材很貴,那就住工業風不是更好。
barryliu0719@gmail.com wrote:
其實不太懂有些人的想(恕刪)


有錢人不會懂預算不足的人的想法

被檢舉要罰款,但我前面已經提到期望值可以自行評估了
我沒有抱怨,我是直接建議不必遵守,然後就採取行動去裝修,本來就沒什麼好抱怨的~
kingjehau wrote:
除非大樓有規定,不然(恕刪)


1.施工許可證是建築師搞出來的並不是室內設計師搞出來的(其實室內設計師是反對施工許可證的)
2.施工許可證是廢紙一張,吸血證而已
我想重點在這筆錢,收的比例在裝潢費中比例過高(也著時不便宜),而收了這筆錢的,是否真有辦事?簡單來說,如果這筆錢包含開工前的雙審(施工場地,施工方),竣工後的檢查(與屋主的反饋),我想大部分的人會更有意願,(畢竟蟑螂太多,能不能竣工都還不知道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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