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Roy wrote:樓主可以貼當初你與設...(恕刪) 可以,到時候工程合約、對方第一次訴狀、我方訴狀這些我也可以詳細告訴您,但要等一等,因為近期又要開庭了,我必須先準備開庭的事項,另外發文之前也得先給律師確認,所以會花一些時間。
還好我不缺室內設計師 缺的是房子啊啊啊 XD我老婆是十幾年的設計師 做的全都是介紹的案子做過的客戶還會介紹案子給他最近因為生二寶在家帶一下小孩 之後才會再復出但手上已經有幾個案子在等他了 我都想說我要不乾脆在家當奶爸好了我要說的是 室內設計師 真的要慎選最好是有人介紹的 而且經驗豐富 有作品可以看的然後太花俏的要小心一點我想我要努力賺錢 多賺幾個房子來給老婆設計 X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