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跟著鄉民進來看熱鬧的 wrote:
現代室內設計的立意...(恕刪)
只能說,你的裝潢定義和我的裝潢定義不同,誰也沒錯沒對。
我是個商人,是個投資客,將本求利。
我實在必須說:我當然也可以花一坪4萬元裝潢的超級漂亮,那麼這間坪數約28坪,就是花112萬甚至更多去弄得很美。
但那是自住客的做法,就像01上面很多花100-300萬元甚至更多那樣的裝潢屋。
但我花那麼多的話,以投資客的角度來說,是非常蠢的行為。因為花了120萬,換來的不會多出120萬的價值。
而以po文這間來說,總計約花40萬出頭,卻換來了增值80萬以上的價值。
未整理前出售,客戶最高出價590萬。 整理完以後客戶出價700萬。
這才是我要的。你要的是一個整理到90-100分的裝潢屋,而我要的是整理到70-80分的最大利潤屋。
以結果來說,我是非常成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