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cardo_13x wrote:
爬文的盲蟲設計師...(恕刪)
其實在臺灣設計師良莠不齊,因為任何人都可以印一張名片就能當設計師了,政府並沒有規定只有考過證照的才能當、沒考過的「密設計師」要像「密醫」一樣被罰。
照理說設計師的價值,在以設計解決業主的問題或需求,但就我認知,不少所謂「設計師」只是拿幾套常用的範本調整一下應付客戶,充其量只能說是會畫圖的統包罷了。反正業主高興就好!到現在,裝潢雜誌上還有「你認為設計需要收費嗎?」這樣強調它們免費設計的廣告,我就覺得臺灣的環境真的不像國外。如果業主不認為設計有價,那能請到什麼樣的「設計師」?
如果能依其專業解決業主問題,有獨創性的設計,那才能算設計師。
設計師跟藝術家有類似的地方,但也有很不同的地方。
雖然作畫、構圖,有其通用原則,但真正的大師可以優遊其間不受拘束;可是設計必須要謹守許多「人因工學」的原則,並沒有藝術家的揮灑空間大,畢竟設計出來的空間除了美感,還必須兼顧「實用」。
舉例來說,俏江南臺北 ATT 店男廁小便斗開口前緣離地 72 cm,這合乎人因工學嗎?
常見床頭牆設計了整排櫃子,存取時還要爬到床上,那些櫃子實用嗎?一年會拿、放幾次?如果是真的「設計師」,這種違反使用性測試(Usability Testing)的設計,是很難說服人的。
就如同一個美輪美奐的網頁,找不到跳過、關閉音樂,載入時間過長又無進度列,再漂亮的門面,也別說是網頁「設計師」做的。
1DX + 35L、85L II、135L、 16-35L II、28-70L、70-200L I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