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31163 wrote:
這個問題困擾我很久舊...(恕刪)
因為申請室裝陽台被迫改回去是有可能的
陽台跟室內間的牆壁打掉已經涉及到變更使用,如果被發現的話,不是按照原竣工圖的立面恢復原狀,就是罰錢以後找建築師辦理變更使用執照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發布後,公寓大廈通常規約裡面都有寫到公寓外牆立面不得擅自變更,要變更立面基本上更難了,通常是要維持原狀為原則
申請許可沒那麼困難,評估錯了所出現的問題比申請許可難解決很多
內文搜尋
X
cc31163 wrote:
這個問題困擾我很久舊...(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