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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12.5%的價差,該給誰做?

ayagosd wrote:
有簽約的確是有保障,...(恕刪)


為了這次裝修,小弟看了五本書,就防水(彈性水泥)施作的部分,其實每一道隔三~四個小時就可以了,應該不需要等到隔天,不過打粗底跟上防水或施作粉光層及磁磚黏貼完畢後的填縫(白縫),就至少要等到隔天才施作較為妥當,這是書上寫的。

小弟已選定給溝通良好且願意依我的意思簽約的廠商了,雖然貴點,但個人覺得還是比較有保障,謝謝各位關心。

寶妹林 wrote:
不到20萬的工程,比...(恕刪)


確實費心,不過這算還好啦,

小弟我想到當初剛出來接案子的時候,

比業主還菜,光說話討論,都抓不到業主的心跟需求,

只想到自己的專業技術,根本太天真,

以為接案這麼順遂,不論估價單,平面圖阿,

拼了命的猛寫、猛打、有時業主還會說可以先畫個圖來看一下喜不喜歡嗎,

當時真的不會看眉角,果真很費心的畫的天荒地老,

所以討論跟說話太重要了,套一句廣告名言,

我金寒慢講話,但是我真實在,
大維0840 wrote:
我總共是找了四家,大...(恕刪)

支持樓主的決定,給您按個讚!廠商最怕的就是您這種業主!
案子大小不重要,重要的是有心對自己的事情盡心力,自己多問多了解一點,設計師或工班所說的也才能有概念,避免工程施作後與屋主自身期望的落差.很多人怕麻煩,反正有人接又在預算內,就都交給工班處理,最後花大錢就算了,說不定連工程都做的漏洞百出,再出來抱怨,只能說活該!不過這種人還蠻多的,所以一些不好的廠商也才會一直生存.

另外還有一些會怕客戶比較或動輒威脅偷工減料的廠商,我想就更不用說了,自己都沒信心誰還會對她們有信心.

簽約明定雙方權利義務是最基本的條件,多方比價也是杜絕裝修工程浮報濫報的唯一方式,只要對施工品質與工法稍作功課,也能明確寫在合約裡,最後如能抽空監工或抽查工料,根本不用怕會被偷工減料.

另外網路上很多裝修合約範本幾乎都是以廠商立場寫的,裡面多少都比較偏向承作廠商,記得要逐條審視,沒有甚麼合約是完全不能改的,只有對方要不要做你這筆生意,只要要求合法合理,記得要維護自身權益喔!
stanley5488 wrote:
支持樓主的決定,給您按個讚!廠商最怕的就是您這種業主!


事實上 小弟我社交圈中本身就有

一個接單設計師 一個設計師事務所 三個水電行 一個廚具廠 一個磁磚廠 和一個建築師事務所



我的已完成裝潢 和ing裝潢 都只有向他們詢問意見 而不是找他們經手

客人是客人 朋友是朋友 扯到錢 一切都會變樣

寧可事成之後 用名義找大家出來 我請客

也好過 案子給誰 又不給誰 還跳過誰

而在那邊每個人埋心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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