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平面規劃提出後,如果他的東西跟你的需求完全不能符合,也就不用在浪費彼此的時間,如果覺得還不錯,可以先跟設計師簽設計合約 2-1 設計約是要付費的(費用因CASE而異),所以建議業主既然花了錢,就要享用到所謂設計的專業,請先讓你的設計師在考量你的需求之前提下,充分發揮設計的功能,你千萬不要找一個人用設計名義來跟你請款,但實際是幫你把你的想法畫出來的畫匠. 2-2設計執行的過程中,會不斷涉及大量的溝通與修改,業主如果對設計有任何不滿意絕對要說,但小弟還是強調你可以把問題讓設計人員去想辦法解決,不要一昧的自己下對策,因為設計人員往往為了能快速讓業主滿意,而依著業主的想法來畫,但這是不是最好的設計?其實很難說.如同上述,除非業主有非執行不可的想法,例如:這面牆我要用黃金來砌,不要用琉璃磚….等等 2-3 設計合約完成後 一般小設計案,設計師至少必須完整的交接(依CASE涉及的範圍而定) a. 細部平面規劃圖 b. 各部立面 (含天花板) c. 特殊部位的施工圖 d. 水電空調配置 e 用料表 (這很重要,往往以後不同的施工單位為了低價搶單,都會在用料上偷成本,料表要請設計師出到最細,如絞鏈的品牌型號都要寫清楚) f 所有雙方確認過後的用料樣品與色卡 2-4 業主是付錢買設計,以上的產出並不是過分的要求,請不要不好意思,對專業的設計師(非自稱設計師的美工人員)這是很容易的事情,況且這是業主的權益.不要說是室內設計,任何的設計案的結案都需要很完整的與業主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