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低公肖委 wrote:我擁有像壁虎般的再生能力 媽 出來看上帝~-------------------------逆大 M-01傳統 有圖有真相 小的友情贊助一把 指甲刀 那一位大大發言真的是..............................唉~版大別認真囉~
逆低公肖委 wrote:現在流行佛祖~~~棒賽者死 不是佛祖,是世上最秀麗的美男子佛陀~!!話說前陣子RAY在版上拿莊大師跟人家開了個玩笑,他居然完全沒搞懂這個梗,可見莊大師似乎也不是那麼流行…ALRIGHT,是我的梗瞎,SORRY~!!
sullivan77777 wrote:我想應該沒人會把所有要考量的全部列出來給業主看因為越清楚越清晰的東西賺頭會越少不然怎就列出來給你看了做暸這多年怎會不知道有哪些東西需要看你寫清清楚楚一方面難做一方面有的買家本身不專業這樣糾紛更多 這論點RAY其實不同意。雖然講得清晰之後也許很難賺到暴利,但是講得清楚之餘…業主也多半都能理解、接受設計師所賺的合理利潤。至於寫清楚之後難做…這句話應該不成立。自己不會做的工程本來就不應該接,而既然接下的工程是自己的經驗可以承擔得了的,寫得清楚也不會有問題。至於糾紛…唔…RAY實在不是想炫耀什麼…但是RAY從業近十五年,還沒有出過一個裝潢糾紛,也還沒有哪個業主跟我惡言相向過。百餘件CASE…到現在每兩年至少會和RAY聯絡一次的業主超過六成,就RAY自己認為…這是因為RAY每椿CASE的開會時間都至少一百個小時起跳,所引致的成果。這樣可以算是有實際例子的證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