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不知道被房東要求不租給我還是得扣押金…
以一些名目扣光了…雖然只有三千…
預繳的水電五千…也是很誇張…
只住三個月,電費被收3700多…水費被收1200
我每天泡澡也沒這麼多水費吧(比喻)
超誇張的水費…
小心…台中東海的同學們別住到…
好在我被趕走了…
==================================================================
回覆大家的間題:
第一、我沒吸毒、吸煙…等不良習慣。是正常上班人士。
第二、我的租金從沒遲繳過,而且我那間還是最大坪數、租金最高的。
第三、因為房東說我養的貓太多,所以叫我搬走。但樓上也有人養狗,且一開始他沒說不能養寵物及契約沒寫。
第四、二個人的水電費也太誇張了(四個月快五千),電費一開始就說是一度四元,就算了。水費是以均攤的方式(全棟至少九人),一個月怎麼可能用到三○○(二人),因為我家的人說太誇張了,要跟他要水費帳單及計算方式。他不給…有鬼。
請大家別亂猜測,有問題可提問!只是不想別人和我一樣受害。沒別的意思。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