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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內設計噩夢般的初次裝潢:晨室空間設計Vincent Chen 陳x晨設計師

提供大場地+資金
.
讓人在作品集上添一筆
可遠觀不可...
.
拍照全員出動好積極
.
樓主加油
頂頂頂頂頂頂頂頂頂頂頂
看完文章好傻眼,慶幸當初自己是自己找統包處理,雖然累但是便宜很多
還好我新房子都自己處理,小房子根本不想弄一堆裝潢

小賊歡 wrote:
噩夢般的初次裝潢-...(恕刪)


家具82萬.....
我真的很想看看是哪些.....

我出過遠征澎湖
4套還5套全實木房間組+兩組全實木木板椅..
光車子運船兩萬 總價不超過55-60...



曾有朋友也待過類似空間設計裡面上班
也聽過設計師都喊難賺 難賺...

實際問朋友 200W賺100W 你認為?...
我也想轉行囉..
頂一下~~~現況如何阿?都沒後續消息了
花了幾小時看完,花錢還受氣真不值,幫推..............
卡一個,洋洋灑灑看完24頁

樓主有圖有真相,相對晨室PO的聲明稿完全沒有辦法說服大家

期待後續
只能說同理心對一個設計師來說真的很重要,有了同理心才能貼近需要,讓作品更加完整,更加精采!

此案的設計方似乎太著重promote了,而不是專注在案子上,其實這有點本末倒置。實際上應該是要反過來,灌注心力在案子上,盡量把各面向做到完美。案子顧好了,客戶滿意,名利自然會隨之而來的!
本來家人要求我 一切算了
剩下他們不願負責的東西 當做用之前line所提到扣的那筆款項來抵
我們要求他們出面與我們相談後續處理和解釋種種問題產生的原因
如無任何理由未到
代表承認未監工
會扣除這筆50幾萬的監工費款項

家人希望問題不要再拖下去
自行請人儘快修繕
好好開心的過日子

但是今天早上
我收到了法院的民事訴訟書
總之就是跟我要錢並要我po道歉文

看完內容我實在是無言

反正我都要整理了
我想之後也在這邊把事情
我的裝修過程再完整好好呈述一次
但是因為可能很長
所以我先挑幾個重點
之後我在一一補齊

次臥室床頭兩邊插座部分

晨室說:
我只提供床墊大小
而未提供床架大小
卻誣告他們未照床架大小施工
且床架可能隨業主興趣而替換
但若兩處插座間距設計過窄
日後更換床架時
也比需考量插座距離
這些都為室內設計之常態
但我卻妄加指摘
致使他人以為晨室公司無設計能力

首先 我們反映的事項明明就是
"兩側開關距離過寬 無法在床上輕易按到開關" 還有 "靠近櫥櫃的最外側插座在拉開櫃子時會卡到"
這位律師到底怎麼扯到"誣告他們未照床架大小施工"?

然後請問其他設計業大大
你們在業主已提供床墊大小後 床架是你們找廠商訂製時
你們還會再叫業主提供床架大小嗎?? (更何況晨室根本沒叫我們提供!)
再請問
我們床架 不是配合著晨室找家具廠商 "訂做"的嗎?
床架大小會影響開關距離
決定距離時你們怎麼沒和我討論決定床架呢?
再者
一起討論決定床架款式後 怎麼沒對開關做更動呢??
再請問
躺在床上要能按到開關
寬152cm的床
兩側左右開關卻有240cm
是怎麼樣的床架設計辦得到呢?
從床上滾到床架按完再滾回床??
另外 靠近櫥櫃的最外側插座
在拉開櫃子時會卡到
這個原因又是和床架有什麼關係?
所以
給了床墊size 床架也和設計師討論訂做
卻出現這麼大的問題
是業主的問題!!?
我想請問 這個真的是業界常態
是我要求太高?

反問 如果真是業界常態
請問為什麼主臥的開關就沒有
"為了日後更換更大床架留下一個很大的距離"或是"為了日後更換小床架把開關做近一點"
而是完全剛剛好切齊床架呢?
為什麼一個CASE使用了兩種不同理念的設計
沒有和我做溝通呢?

我說 我要在床上按得到開關
結果現在我按不到了
你才跟我說 要留給我換床架的空間
你為什麼要擅自決定要留空間
然後卻導致我現在按不到開關
這不是本末倒置嗎??

另外 晨室怎麼都不解釋為什麼第一次回覆我時
他們說是依照queen size設計 反問我是不是換了床墊size
被我拿出證據打臉後 不回應
再次詢問後
卻改說是未決定床架款式呢??
我真的真的很想知道
我都給過兩次資料 當天現場你們回應是床墊款式問題我也口頭直接說我有給過資料 不是queen
為什麼還是可以回我設計是依照queen size呢??

漏水部分
2017/5/3
第一次發現漏水
建商與晨室會勘時 指出晨室釘到窗框
但是我打電話協調一下後
第一次 建商自己處理
天花板做好之後
又再一次2017/9/6發現第二次漏水
因為天花板已經做好
所以要開天花板
建商和晨室會勘
結論是 建商處理防水 晨室重作天花
這期間晨室沒有跟我提過費用
沒有請我和建商再協調
但是我在2017/10 月底晨室直接丟了天花板請款單給我叫我期限內匯款
我反應之後 才改口說 是叫我去和建商請錢 因為建商的窗口是我們 請我們幫他們爭取
結果得到建商回覆說:
"今天沒有釘到窗框 他絕對會付 他做房子那麼多年 沒看到有人這樣做"
最後這筆錢我當然沒付給晨室
但是
在一次的對話中
晨室抱怨我們沒有站在他們那邊 沒有替他們據理力爭
我想反問
你們是不是有釘到窗框
釘到窗框是不是不是一個正確的工法
你要我幫你據理力爭
你有給我證據 說服我嗎?
提出你所有案子都釘窗框都沒有漏水
沒有證據情況下 難道我要跳針對著建商給我錢給我錢嗎?
再者
在2017/2/22晨室提到當天下大雨
會請師傅特別留意窗戶看建商施工品質會不會滲水

2017/2/23 回復 窗戶沒漏水

如果是建商一開始就造成的問題 那為什麼 2月份時沒漏水 5月份卻漏水了呢?
說真的 我覺得造成原因也許很難評斷

提到漏水這件事真正的重點在於
處理事情的態度:
晨室這種自己決定評斷原因
直接叫業主付錢這個動作
本人實在無法接受

ps. 2017/10月 11月
2018年1月 2月 陸陸續續窗框都有漏水事情發生
幸虧建商都還是有再處理
因為最近都沒甚麼雨
現在也不確定到底解決了沒有

至於款項部分 除了當天不願出面協商之外
2017/11/10和我要求匯監工費這筆款項



花時間研究推測我的這些花費
想收取服務費
卻沒時間回答 解決我們的疑問

我用line回應如下







結果已讀不回

2017/11/21

















11/22 針對21號line對話 我們又打了一篇長篇'





一樣無回應

2017/11/29
第二次再請我匯款


我的回應










一樣我沒有得到任何回應

不願意談 不願意解釋 甚至也不再願意到現場
沒到現場我要怎麼和你問題
我們要怎麼討論一些現在還存在的瑕疵是要扣款處理還是如何
天花板一句打錯就結束當作是負責任的態度
那是不是以後大家所有東西都可以不用照實,被發現就說打錯就好
請晨室解釋為何我在工程期間不斷關心進度都說沒問題結果卻一而再再而三的延期
都得不到答覆

然後現在在訴狀裡說我因為"積欠工程款被催討惱羞成怒"所以打了這篇文
呃 我"惱羞成怒"竟然還等了四個月才發文???

我之所以會打這篇文
是因為我等了四五個月 2018/3月 我還無法睡在主臥
人家問我房子用好沒 竟然無法跟他說用好了
以及 次臥室讓人搖頭的回答

我回覆的信件裡有講過了
你們覺得你們沒問題 也不願意與我溝通
只會回我"已回覆"
那我就來公開
問問大家是不是也覺得你們這間公司沒問題
明明我在信件上寫的很清楚不是嗎


我也直接在這明講了 調解是我給晨室的最後一次機會
順便提醒一下這位幫晨室這種公司工作的律師先生
你提交的證據裡有個致命性的錯誤
提交這樣錯誤且誤導的證據是否涉及什麼刑法
我會好好跟我委任律師討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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