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erralsi wrote:原來50萬 算沒裝潢...(恕刪) 我個人覺得:「敲牆鋸木」叫做「裝潢」,「修理補強」叫做「修繕」「挑買擺放」叫做「佈置」,應該不是用花的金額來分類;「裝潢」是屬於「感覺」,「挑高」天花板、「氣派」間隔牆、「明亮」景觀窗「修繕」是屬於「必需」「安全」電路、「氣密」門窗、「防漏」水路「佈置」是日常「使用」,「睡」床、「坐」椅、「洗」衣機......我覺得3通常可以取代1,所以也傾向把預算花在2跟3就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