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公司一年花個十萬出頭請個律師當法律顧問,沒事就寫寫存證信函嚇嚇業主,遇到民事官司還可以多收4-8萬, 刑事官司再多一倍。這些費用只不過是任何一個案子金額的零頭。所以設計公司玩到最後當然會往法律途徑走,而且對於不熟悉法律程序,經驗值沒有他們高的業主,當然設計公司的勝算會大得多。只是,人生不是只有得失,長久來看還是要講是非。黑心錢賺得的確很令人開心,但是也許會付出更大的代價。
https://www.facebook.com/daman.design大滿滿的臉書網友還有苦主留言蠻有意思的~大滿滿~讚小滿 告屋主了,這樣請警察.和檢察官去 查明,為何 屋主有付錢,但插座 不亮??? (是不是詐欺??)
其實就算視同入住及驗收完畢又如何??~裝修完畢尾款付清~也都還有一大堆後續收尾及修繕工作~也還有保固時間~不是驗收完就沒他們的事了~找個木工師傅也不會這樣子搞~住進去幾個月~發現東西有問題~木工師傅也都應該會過去幫你修繕~付清尾款是他們要的~但是樓主也可趁這機會~既然走上法律途徑~尾款不用太著墨~而是有問題與瑕疵的部分對方該如何改善處理??東西買回家後有問題也有相關後續處理方案吧??視同入住這個點也就是想收尾款而已~再來針對對方誰是需要負責的人??就算員工離職~公司換地址~負責人一樣要承擔責任~就這方面再請教一下你的律師吧~
何志浩 wrote:~鐵工沒收到錢再現場不願意施工......... 我想的確大滿應該是沒有給鐵工費用,但你不滿鐵工、大滿不滿鐵工,認有缺失不付尾款、大滿認有缺失不給鐵工費用,好像都蠻合理的,這點上法院應該會提到!合理的事沒必要到處發文去強調這一點(雖然毀謗罪會告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