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lica2003 wrote:
漏下漏水的地方有挖到...(恕刪)
不管發生什麼狀況,如果樓下住戶有異議,要求公正第三者鑑定時,
他們最終要求也只能要求樓上住戶,拆掉重作。何況樓下質疑的衛浴間漏水問題,當我全部拆光見底時,
赫然發現,所有的管線都沒有漏水跡象,連一點水痕也沒有!!
我還是按照原訂計畫,把所有的水線重作,再加上防水工程重舖。
全拆當時剛好遇到七月颱風,有幸看到我家漏水的地方,所以順便補強。
如果因為樓下住戶質疑而讓我花大錢修護,結果責任歸屬不是我,那他們是否要負擔一部分費用?
我們已不要求樓下住戶分擔費用了,加上我已做到這樣地步,也該有交代了。
我搬入這二手屋也十多年了,我從未大動工事,除了一些木作之外。
加上這大樓已經快20年屋齡了,早就有一些外牆會漏水,理應花錢修繕。
整棟大樓好多地方都在漏水,包括地下停車場,很多住戶的外牆也看得到水痕。
只因隔壁新建大樓,一坪要價是我們這棟大樓的2.5倍,在這精華區翻修二手屋還比較值得!
有一個新的環境的確會改變一個人的生活習性,家的感覺就是讓你可以放鬆,安心住下去的地方。
這就是我這次整修完後最大的安慰~~~
PS:如果沒有把這筆錢花在此處,相信520過後,輸的錢恐怕不只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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