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 標題殺人!連法規都不查依法 家中有年幼小孩,是可以合法安裝隱形鐵窗 不需管委會同意!《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八條》亦載明了隱形鐵窗的合法性:「公寓大廈有十二歲以下兒童或六十五歲以上老人之住戶,外牆開口部或陽臺得設置不妨礙逃生且不突出外牆面之防墜設施。防墜設施設置後,設置理由消失且不符前項限制者,區分所有權人應予改善或回復原狀。」廢文!
這件事讓小弟想到另一件事保險本來不理賠 小孩死亡的 不知道是到12歲還是幾歲前陣子 保險公司寄一份保險給我...內容是新保險 小孩身故可以理賠的保險.....問我要不要加保...就放著沒理他了不到兩歲可以加保...這樣會不會有機會將來淪為 斂財工具?
這是家人沒有安全意識,跟鐵窗無關不然歐美沒有裝鐵窗的習慣,不就一天到晚有人摔死?1. 玻璃窗可以加安全鎖,限制開窗的幅度2. 從小就要教育小孩不要在窗邊玩耍,還有窗簾拉縄也危險,我家小孩2歲就知道這些是NG行為了3. 窗邊不可緊靠椅子、桌子、床照版大這邏輯裝了鐵窗,萬一火災燒死一定會怪怎麼這麼沒危機意識讓人民在家中可以生火煮飯,要設人民大食堂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