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細看了你們的缺失,除了樓梯把手跟油漆外,其他感覺都是合約上的問題,建議您將合約報價內容詳細檢視,或者比對設計師給的3D圖與現場是否一致,後續如果有官司也比較有好的立場及依據。例如,150萬元的視聽室,在估價單內是否有估隔音設備,如果有估卻沒施作,那就是很有利的證明。另外,化妝台在3D圖內是否由呈現燈具照明,如果有,設計單位就須無條件幫您重作。FrankYu1129 wrote:狀況簡述:我們夫妻...(恕刪)
想知道後續如何?請問您的案件是分母樓上主持人李設計師親自設計的嗎?還是底下的專案設計師負責的?另外想知道,視聽室用拉門是您提出的還是設計師提出的?因為一般拉門的隔音本來就極差,如果您的需求是要有個隔音良好的視聽室,設計師還幫您規劃拉門非常不專業。如果拉門是您提出的,設計師也應告知拉門隔音的缺點。除非設計師以為這邊單純就是個看電視的空間,沒討論過隔音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