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terjack2002 wrote:
大家晚安~小弟第一...(恕刪)
要分段發包、或者統包,都有好的作品、也都有爛的結果。
簡單的說,問題在於你自己監造(含管理)的能力。
在專業上來說,設計監造加工程管理,大概加起來的比例會佔工程款的4-10%,甚至有些設計比較強的,會佔15%甚至20%都有可能。
如果你分段發包給小包,卻沒有辦法省下10%的價金,那為何你要分段發包?自己當監造、自己花心力去管理進度?
反之,如果你自己有能力做這些工作,而且分段發包可以省下很多錢,那分段發包也沒有什麼不對。
而且,有時候分段發包,前段發現太誇張,你可以立刻停止,換人。
不過問題就像前面講的,你有沒有能力協調管理讓他停工?
一個案子本來報70萬,會不會到最後弄一弄,反而是100萬才結束?
如果你看得懂,其實也不用問這個問題,很明顯你是不懂,
所以你的看法是對的,找一個設計監造含品管、營建管理的廠商,來幫你處理,是比較有專業性的,
但也如前面說的,這樣的模式一樣有風險,
因此你最好的方式,是再次轉嫁風險到契約上,明定停留檢核點,
比方以付款機制來約束,假設你的付款機制是開工30%,進度50%給付40%,完工給付最後30%,
你可以要求在50%進度時,報請業主確認後再繼續施工,
或者訂工項,比方結構體的泥作完工,包括空間改造、磚牆、浴廁等完工,應請業主確認後,再行完成油漆、木作等工程。
並且明定監造責任,監造不實,廠商應該負甚麼樣的責任,或者是扣款、或者是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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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不要問啥較正當,存在就是真理,每種模式都有優缺點,
重點是你有無能力掌握它。
裝修不是工廠的產品,花多花少,有時候不是你能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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