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J.H. wrote:
租屋的那些門真的這麼...(恕刪)
thedog1990 wrote:
香港那些建造商很愛...(恕刪)
對,簡單來說,這些窗台是發展商、地產商利用來法律中的漏洞, 賺錢賺更盡的手段。
香港建房有所謂的「地積比率」。假設你是發展商,投得到一塊土地後,不是你想建多大多高的房子都可以。政府會按土地的面積大小,按一定比例去限制你建成的樓房最後可供出售的面積。
80年代香港政府容許窗台不納入「地積比率」之中,但發展商賣樓時,卻會連同窗台的面積一同計算。
即是說,政府不會將窗台當成房子面積,沒向發展商要錢;但發展商卻將窗台計算入房子面積,計入了樓價向買家要錢,這對買家/住戶來說一點好處也沒有。
近年香港政府針對此問題也改了法例,所而最近新建的樓少了這類完全不實用的窗台。但卻出現了另一個異曲同工的古怪設計:面積即使細得只容得下一張床的單位,還是有陽台。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