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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 室內裝修法規 之 不合理規定,可否請有經驗的前輩指點一下

goman wrote:
小弟新買房子,屋況幾...(恕刪)


----這很可能是10年前建商改的,或一手屋主修改的,但是卻要我來承受,這樣合理嗎?
以法來說,合理。
法律不管你跟誰買,又或者是誰改變的,問題在於現況你要變更設計,當然找你
如同買了一台二手車,驗車驗不過,你要去吵為什麼驗不過?我什麼都沒動…那當時人家怎麼驗車過戶的?……

----舊式規定並無超高樓火源的規定,但是改新式法規規定後,我的廚房後門算安全門
合理,法律是不溯即過去,就像現在機車引擎是6期環保,難道你認為6期環保法規出來後,前面所有的車子要全「報廢」?
這樣合理嗎?

-----按規定必需要有儲藏室,且面積還不能超過某個固定大小。這又算什麼規定?
不合理…(我覺得是溝通認知有誤)
如果法律規定要有「儲藏室」,我還沒看過有儲藏室的 室內建築圖。(我覺得是代辦小姐轉達有誤,又或者你的房子並不是住宅?)


綜合以上,教你最快的方法

1.先退件
2.有設計師找設計師討論,沒設計師參考我的解法。

解法:
重送文件,申請室內變更,變更大門 門框大小或改門開方向 一案。 就只改這個 送去的圖什麼都不要動,就改門框大小,或改門方向。
先拿到核可文件,社區讓你施工後 就進去做了。


另外我猜
你房子的圖,正中央有儲藏室,應該是因為這東西 是不是沒有計入容積?
建築師偷空間的做法~~

當時這房子就賣的貴一點,因為房子中,有一個公設存在~~實際面積比權狀大.....
台北已經很多社區要求一定要申請室內裝修許可才能裝潢摟!已碰到2個案子這樣要求了,你現在要做的是要找個資深有經驗的建築師來辦

理,速度會比較快!一般室內裝修公司很少自己申請而是請代辦.

基本上超高樓層要辦法規的要求很多,辦的時間也比較長,因為之前遇到的問題也這樣.

法規有時就是跟不上時代,但你的問題還是找個資深有經驗的建築師或許可以解決你上述的問題.
該不會使照核准圖裡面有一間機房空間吧!!!!
如果不是改變太多,申請簡易裝修即可..............
goman wrote:
小弟新買房子,屋況...(恕刪)

Wasabia wrote:
該不會使照核准圖裡面...(恕刪)


你知道的太多了~~
這種方法,可以不計入容積率

包在房子裡,還可以賣多一點錢~~~有約定專用的公設在~~~

AAABBB3102 wrote:
----這很可能是10...(恕刪)


高手

goman wrote:
屋齡已經10年,我樓高20F


才10年,那來這麼多 『違法』的情事?

goman wrote:
小弟的社區就是屬於一定要申請的社區
關於這點大家就不用琢磨了...
如果能不申請,我有必要拿石頭砸自己的腳,然後來這裡討拍?
還是請有經驗的前輩指點一下才是真的啦


既然,『一定』要申請,你怎麼會來問網友呢?

去問問鄰居吧~~~ 他們最清楚了


儲藏室?好像不納入容積?是吧? 這建商真會搞,你確定其它戶的儲藏室都還在?

這樣會搞了嗎?
goman wrote:小弟新買房子,屋況...(恕刪)

我照規定申請室內裝修許可證,遇到很多匪夷所思的規定,想請各位有經驗的前輩幫忙一下

(1)規定廚房有變更牆體需要按照新式法規檢查 (ps.新法比較嚴格)
--> 問題是我並沒有要變更牆體呀!! 代辦指出現況與建商最原始的設計圖不符合才衍生這樣的問題...
這很可能是10年前建商改的,或一手屋主修改的,但是卻要我來承受,這樣合理嗎?
且一般來說是封閉改開放廚房比較有問題,但我的現況卻是相反的,改得更安全也不行?

ANS:理論上是不行的,原因在於前一手變更的時候沒有申請室裝,所以建管單位手上有的圖跟你要變的不符,建管單位不能單憑任一個人的口頭說明就下決定,你要吵的人應該是前屋主或是仲介,不過如果你是要把開放式廚房改成封閉式,基本上不會有問題,只要廚房門改成防火門(現在有防火木門,看起來就跟木門一樣),找個消防技師簽証就可以

(2)舊式規定並無超高樓火源的規定,但是改新式法規規定後,我的廚房後門算安全門
所以我廚房不能用瓦斯爐??!!! 這算哪門子規定....?
我敢說這棟大樓100% 的人廚房都用瓦斯爐,結果我用的話,算違法... 因為我是新來的??

ANS:同上的原因,你只要把廚房門臨室內的門改成防火門,陽台門就不用防火,也可以用瓦斯,基本上直接臨室外空間的開口門窗是不需要防火的
另外法規的適用在你決定送件變更時就得依新法條檢討,其他人沒變更,所以他使用也是合法,你有變更就得依新法檢討。


(3)按規定必需要有儲藏室,且面積還不能超過某個固定大小。這又算什麼規定?
我家要不要儲藏室必須政府來規定?為什麼?
假如我家人口多,東西塞到客廳/房間角落不行嗎?
又或我家人口少,我豪氣拿一間房來放雜物,難道也不行嗎?

ANS:儲藏室的部份我認為應該是代辦不懂亂講,那個應該是機電空間,早年住宅室內可設置免計容積的機電設備室(就算沒配置設備也可以),所以很多建商用這招偷室內空間,但你的機電空間設在房屋中間很奇怪,十年前的法規應該已經要求要有獨立進出口(臨陽台或走道),你買的房子難道不是純住宅是商業區住宅??不過各地方自治法都不太一樣,不知道樓主的地點在哪?

聽說還不能改變建商當時的圖,問題是建商把儲藏室畫在客廳正中間耶!!


總結:基本上不是什麼大問題,你申請室裝的時候應該有找建築師或合格的室內設計師,如果有動到消防管線(不過以你的屋齡,買在低樓層的話可能沒有消防撒水設備)也是要找消防技師簽証,就是把那些簽証補齊而己,並不是什麼無法申請的項目,最大的問題應該是在機電空間(樓主說的儲藏室)這一點,簡單一點的做法就是隔回去,裝潢結束拿到使用許可後再自行拆除,反正是在你家裡面,不會有人看到。或是設置一個同樣尺寸不同位置的獨立空間,請建築師重新計算不影響容積就不會有問題。(室內設計師無法簽証這一部份要注意。)
雖然這樣很不合理,但因為那本來就是沒計入容積的空間,要去吵這個部份個人是覺得很浪費時間,公務人員很一板一眼,沒人敢同意法條規定禁止的事情。

你的房子是否原來就是住宅使用?還是原來是辦公室用途?基本上新的法規應該不能用既有的建築才對..不然不舊一堆舊大樓公寓不就得改了....
另外 建議你換個跑照建築師....能力還是有差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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