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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在後陽台安裝 升降(防颱)百葉 有違反法規?


wchpfish wrote:
聽說大部分的社區為...(恕刪)


那為何賣此商品的業者,宣稱:陽台不用再因加裝窗戶而被報拆...??
真的是好用的東西、還可抗16級風
只是不知道要多少錢?????

liaokp wrote:
如果架在自己女兒牆...(恕刪)

那如果是架在女兒牆上呢? 管委會管得了嗎 ??
regina51 wrote:
手動篇:https...(恕刪)


有無違法規 肯定有

但你可以申請!!

實際案例 樓高11層以上的3年大樓

一樓大廳 未按圖說施工 雖有拿到使用執照

也成立管委會 誰知 三年要做 建築物安檢

無法過關!!

主管機關 開立 20天改善 並複查 行政處分

以上我只是說個大概

總之 你可以申請看看!! 但沒申請絕對是違法!!

還有個重點 要看是在哪個縣市@@

管委會 沒有 行政權 一切只是受理 但人人可舉報

除非你們社區很小 大家都認同

但如果你樓高11層 那千萬不要試法

要安檢的公務員 一切都是按法辦事 不敢隨便行事!!

liaokp wrote:
如果架在自己女兒牆內的話
應該不屬於大樓外牆

cttseng wrote:
在陽台上設置東西,如果是架在自己的專屬權利區域內,那應該還有討論空間


沒有討論的空間
法規有明文規定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八條
公寓大廈周圍上下、外牆面、樓頂平臺及不屬專有部分之防空避難設備,
其變更構造、顏色、設置廣告物、鐵鋁窗或其他類似之行為,除應依法令
規定辦理外,該公寓大廈規約另有規定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已有決議,經
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完成報備有案者,應受該規約或區分所有權
人會議決議之限制。


陽台的外牆 包含進入室內的那面牆也算
不是說要裝就能裝

這東西會變更到大樓的外觀
會很爭議..旦真的上法院..你很難嬴才對
大樓外觀的一致性..大樓有權管理限制

Kay Ho wrote:
沒有討論的空間法規...(恕刪)

我不是裝在外牆面,而且是專屬我用的陽台上的女兒牆(不凸出外牆面),這樣也不行???
regina51 wrote:
我不是裝在外牆面,而且是專屬我用的陽台上的女兒牆(不凸出外牆面),這樣也不行???




外牆的定義不是只有只滴水線外側
包括門窗那面牆也算
白話一點
整個陽台都會被認定是大樓外觀
除了你要裝熱水器 曬衣桿這種必須的設備外
其他不是你說要裝就能裝

除非你有下列條件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八條

公寓大廈有十二歲以下兒童或六十五歲以上老人之住戶,外牆開口部或陽
臺得設置不妨礙逃生且不突出外牆面之防墜設施。防墜設施設置後,設置
理由消失且不符前項限制者,區分所有權人應予改善或回復原狀。

而且如果管委會規定只能裝隱形鐵窗
你有符合這個資格一樣不能裝百頁


但是
如果你們所有住戶都有共識
在區分管理權人會議中有決議
且管委會跟主管機關報備同意後
或許就沒這些問題了

regina51 wrote:
我不是裝在外牆面,...(恕刪)

我不住 新北市

但如果你是業者 應該知道 某副市長很嚴格 現在再參選市長

其餘請自己想像

我說了 三年後 要安檢 我不太懂 樓高11樓 你可以免安檢

我看到的是實際的案例 你可以以身試法 看會不會備馬上被檢舉或者三年後的安檢

都可以試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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