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rischao84 wrote:廚房真的很重要啊...(恕刪) 依據建築技術規則第二百四十三條高層建築物地板面高度在五十公尺或樓層在十六層以上部分,除住宅、餐廳等係建築物機能之必要時外,不得使用燃氣設備。高層建築物設有燃氣設備時,應將燃氣設備集中設置,並設置瓦斯漏氣自動警報設備,且與其他部分應以具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防火門窗等防火設備及該層防火構造之樓地板予以區劃分隔。不知道你的房子總樓層共幾樓大部分廚房會這樣做都是為了符合法規規定另外 建議你先考量使用的機能性再來根據機能性修飾美觀的部分不然你只會一直在這裡打轉
ganwater wrote:剛剛再調整一下.感覺靠左牆面也不錯.空間及視線比靠客廳更佳.如圖.僅供參考. 這位大大很讚!我看他6樓第一次的圖就想到動線問題,8樓第二次的圖就解決了動線問題。一般回家總是先回房間放下東西換家居服,上個廁所甚麼的。畫這圖很花時間嗎?想請問是甚麼軟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