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小孩請家人顧,去向B管理員問當初明明只有說要繳保證金,並沒有說要繳清潔費的事情,B管理員支支吾吾的回答說他當了10幾年的管理員,也是第一次聽到要收清潔費,(意思是這筆費用為我們量身訂做),至於規定是最近改的,A管理員會找出規定來讓我們看……
我當然知道過戶就要繳管理費和公共水電費,這個沒有異議,誰叫我買不起透天的。只是現在感覺不好的是他們事先並沒有要求這筆費用,等施工後才說因為有使用電梯要多給電費和清潔費,那我2個月沒有入住也沒有使用電梯,是否也能要求其他住戶分擔我的公共水電費?
ting0517 wrote:
可能是我沒有打清楚「沒有申報室內裝修」的意思,我是指沒有向市政府申請室內裝修施工許可證,而不是沒有向管委會申請。(施工前已經問了管理員很多次相關規定,也繳保證金及照規定貼公告了)
剛剛小孩請家人顧,去向B管理員問當初明明只有說要繳保證金,並沒有說要繳清潔費的事情,B管理員支支吾吾的回答說他當了10幾年的管理員,也是第一次聽到要收清潔費,(意思是這筆費用為我們量身訂做),至於規定是最近改的,A管理員會找出規定來讓我們看……
我當然知道過戶就要繳管理費和公共水電費,這個沒有異議,誰叫我買不起透天的。只是現在感覺不好的是他們事先並沒有要求這筆費用,等施工後才說因為有使用電梯要多給電費和清潔費,那我2個月沒有入住也沒有使用電梯,是否也能要求其他住戶分擔我的公共水電費?
樓主
首先你沒有遇到土匪管理員, 為了2000塊錢要跟你吵, 你應該叫他乞丐管理員.
而且2000塊錢又不是管理員私吞, 私吞是侵占是犯法的, 一定是社區有這個規定, 無論是新規定或者舊規定, 不然他管理員收你2000塊錢, 錢要去哪裡? 他自己放口袋? 他自己放口袋就報警阿. 還不簡單.
如果收你2000是社區經費收入, 那有甚麼關係, 以後別人也是比照辦理不是嗎?
規定本來就是越變越嚴格, 一定是因為之前有人做了甚麼事情, 後面才會新增規定.
還有
你沒有講清楚停車的問題
你們師傅為什麼停別人車位一整天?
是不是師傅第一天來 管理員叫他可以停那個位子, 第二天師傅來就不問管理員自己就停下去了? 害管理員被別的車主念?
你們師傅車子開過來本來就是每天/每次都要告知管理員不是嗎?
上面有人說要互相, 鄰居當然可以互相, 問題是我回來的時候車位要還我啊, 回到家發現自己的車位被人佔了也不知道是誰停的, 那種感覺很差, 只會令人想砸車.
而且管理員叫你們過去有甚麼不對, 師傅是你們叫來的, 有事情當然你們要負責任阿.
還有公用水電費本來就是所有的"所有權人"要平均分攤, 只要房子過戶完畢, 就是新的屋主繼續付
你現在又說你當然知道過戶就要繳管理費跟公攤
那你既然知道一發文就說你沒住又已經繳那些費用了, 討人情嗎? 表示社區欠你的?
跟你做鄰居真倒楣
而且你是自己叫師傅 不是設計師或者室內裝潢公司
你在這裡並沒有交代你裝潢是否有做公設保護?
我估計你應該沒做吧?
師傅哪可能幫你做公設的保護
這是你要出錢的你知道嗎? 你要出錢請師傅買泡棉/板子從一樓開始貼一路貼到你家門口
"叫師傅"是甚麼情況我大概是了解的
反正不是自己家, 很多師傅才不管你公設地板刮傷或者電梯弄得亂七八糟
載廢棄物的時候都是電梯超載, 反正趕快搬走就好才不管你電梯有沒有弄壞掉, 反正現在沒壞就好了.
又不是他要住的
上面還有人說這些裝潢的清潔應該內含在管理費裡面, 真的很敢講耶.
那請問如果養狗 狗在電梯裡面大便 清潔大便是不是也含在你交的管理費裡面?
我跟你講 既然你沒申報
你就應該跟你認識的任何人保持良好的關係
因為
我也是20幾年的大樓, 最近正在裝潢
而在我還再舉棋不定不知道要找哪個設計師的時候, 我被人惡意檢舉"室內裝潢"但是沒有申請室內裝潢許可證.
鄰居不會這樣烏龍檢舉, 因為我房子沒有在裝潢.
檢舉的人只可能是以前報過價的設計師, 根本不知道有沒有裝潢, 只是估算應該裝潢到一半.
工務局來了看到我沒裝潢, 但是發現有一道牆曾經被前任屋主更動過, 工務局的人說這個不行我一樣要去申請, 如果不申請一樣是會罰錢6-30萬甚至可能斷水斷電.
他們只追究現任屋主
我自己可以找前屋主求償.
申請那一張室內裝修許可証
新北市要6-10萬
別人一通電話就可以檢舉你了
即使你已經裝潢好了, 檢舉了工務局還是會來看, 甚至如果有地方需要你補申請這張許可證...
你會很麻煩
要多花幾萬塊
建議你不要跟鄰居或者管理員搞壞關係
一.一凸 wrote:
2000元付一付了 ...(恕刪)
這位大哥真是內行人,原來是第一天他打電話來要叫我立刻去「協調」的時候,就是在要紅包了……只是剛好廠商並沒有施工也沒有停車,我們覺得莫名其妙就沒有理會。
只是一開始不懂,第一次要停車費,第二次要清潔費電費,第三次第四次還會要什麼,總覺得不能任他予取予求而已。
另外,我們只有把發霉發爛的舊廚具拆除運棄、全屋電線重拉、拆卸所有燈具而已,電梯都有做保護,是3、4天的小工程,並沒有花到幾十幾百萬,而是3、4萬,另外我和老公都是領死薪水的,上有父母,下有2個小孩要養,每個月收支已經平衡了,實在沒辦法一直不斷任人宰割。
非常感謝各位網友熱心的回答,原來是我太不懂人情世故,不知道台灣的紅包文化……另外不是要計較那點電費,當你自己遇到這種連施工電費都計較的鄰居,難道不能計較回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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