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網路上能找的法規,類似案件我爬很多了就是沒提到來現場查看這部分
這樣說好了,都發局的要進來我家我不能拒絕嗎?照規定連警察都要持搜索票才能進到民眾家裡搜索了,都發局權利有比這大?
再來我如果跟都發局的表示說多了這比預算我工程無法繼續進行,等有預算之後才能復工這樣可以先不用申請嗎?
就我個人認為這條法規有極大不合理的地方在,根本就是圖利條款吧!
CalvinYu1234 wrote:
幫你擷取網路上的相關...(恕刪)
oneman wrote:
沒有,被檢舉就列管了...(恕刪)
oneman wrote:
不是很想戰這個
到底哪裡有這麼好康的事情 可以介紹一下嗎?!
你有去請過室修許可嗎?
檢討消防 變更使用...等 不找建築師難道室修會審嗎?
...(恕刪)
sinfu75726 wrote:
當然我覺得要有法可...(恕刪)
archlilith wrote:
基本上,有沒有動到...(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