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應屬Rc造 ,但就照片研判為樑柱系統+承重牆系統(牆切面切除後並無鋼筋配筋),以現況來說結構並不穩定,軸應力尚可但橫向力已無(抗剪應力應無法由柱及樑完全抵禦),已無牆體抵抗,建議尋求建築師或結構技師協助補強其支撐,並辦理執照變更設計,才是正確的做法,在空間改造的需求同時,住的安心才是第一考量。 godrebirth wrote:年初在東部買了一間4...(恕刪)
我房子50年老透天,整修下去才發現不堪使用,又遇到206地震,只好認賠改成拆除重建。誠心建議你40年房子就別搞了,在老房上搞大採光、大開放空間,你不要命了嗎???沒多加你幾根樑柱你就該偷笑了。回頭認真算一算拆除重建要多少錢比較實在。千萬不要幻想補強。曾經有土木技師看過後告訴我,補強比重建還貴,而且沒人願意為老屋補強簽證而去賭他的執照。我曾經試探的問一問,如果單純不簽證只設計補強施工呢???他開價30萬不簽證,還不包含找廠商的施工費,如果把補強施工也算進來,真的比蓋新的還貴!你要補嗎???我是認賠蓋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