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常常碰到這種事,一進場鄰居就來罵了,或許是業主沒有事先跟各位鄰居們打招呼,但一間屋子住了多少年才會遇到1.2次裝修,重點是出面來說吵的鄰居你們家哪一天真的有需要動工時有人來抗議時又會有什麼感想,大家多多包涵各退一步事情都很好處理的。
Kay Ho wrote:1.如果他有請建築師與結構技師簽證就合法...2.請問人家白天施工有什麼違法的地方嗎?又不是在晚上施工...既然沒有違法,那就不用提補償問題了補充一下六樓以下的公寓依法可以不用申請室內裝修審查.......(恕刪) 這個跟我記得的有出入喔我沒記錯的話是96年以前的法規規定5層樓以下公寓無電梯是不用申請室裝96年以後因應太多修改成出租套房的關係所以改成非公眾使用之住宅場所只要有以下行為一律要申請室裝分間牆變更、1米2以上之兼做隔間的裝修物、增設廁所浴室、固定於結構之天花板裝修至於10樓以下地坪300M2以下、11樓以上地坪100M2以下非公眾使用之區域是指符合簡易室裝的申請而以因此依照版主所講...指要他的鄰居沒有申請室裝就是違法況且他涉及格間變更..這更要建築師與結構技師簽證處裡另外如果板主家沒有屋損的話是無法對鄰居提出要求任何賠償除非他超過環保局規定時間施工以及因應所屬區域劃分可接受之持續性噪音都有不同經過檢舉實地測量後才有可能開罰但說實話即便你去檢舉被環保局抓到的機率很低啦
30年公寓當然要修啊,板主才是壞鄰居,過度膨脹自己的權利,有些人有精神耗弱,晚上睡覺不能有一點聲音,按板主標準,他的鄰居一天到晚會被他告,因為只要一點小聲音,他無法睡覺就要求損害賠償,到底是誰有問題?不會有人瘋到打掉自己的結構牆,他自己會先被壓死。討厭過度自我膨脹的人,唯恐天下不負他
最近剛好要把自家老公寓重新裝潢祈禱自己這棟公寓不要也有類似這種情況發生想請教版主,想求償的原因只是因為自己不爽如果就算對方對方告知您要裝潢為期2個月,您就會比較爽了嗎? 噪音還是一樣有阿,您就會同意並接受裝潢的噪音了?看不出來您究竟是針對噪音還是針對建築結構問題??不過還是感謝版主,您讓我知道了關於室內裝潢許可的問題提醒我在施工前該和師傅們討論許可的問題以及多和鄰居好好"打招呼"一下免得莫名奇妙被檢舉求償
建議您若有要增設衛浴或起居室 或者有變更隔間牆的話(相關法令請爬文不另多說) 還是建議您最好還是花個5.6萬去申請室內裝修許可當成買保險 避免遇到像版主這種鄰居的騷擾雙北尤其台北市 像版主這種心態的人太多了 好像其他人家裡都不能裝修 裝修不能有噪音 不能敲敲打打 但是未來自己家裡管線老舊要更新 地磚破裂要換新 就會對自己有另一套標準我最近也是遇到這種神經病 裝修前都送過禮打過招呼 施工公告也貼了 室內裝修許可也貼了 但還是沒用 遇到樓下的每天去檢舉 也不看看自己陽台整個大外推(我沒有違建一且合法喔) 還敢找人麻煩以為別人查不出來是她檢舉的 真的很無言 所以我也打算採取法律行動希望樓主裝修順利不要遇到這種惡鄰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