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在營建署登記有案的設計公司,其公司完整名稱皆會有"室內裝修字樣"
依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 第九條之規範:
第九條 室內裝修業應依下列規定置專任專業技術人員:
一、從事室內裝修設計業務者:專業設計技術人員一人以上。
二、從事室內裝修施工業務者:專業施工技術人員一人以上。
三、 從事室內裝修設計及施工業務者:專業設計及專業施工技術人員各一人以上,或兼具專業設計及專業施工技術人員身分一人以上。
室內裝修業申請公司或商業登記時,其名稱應標示室內裝修字樣。
不是任何公司都可以隨隨便便地稱作 XXX室內裝修公司
相反的,任何室內裝修公司,裏面一定會有領有相關證照的設計師,一定是可以在營建署網站,公會網站查詢得到。
這樣可以多一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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