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ianChung wrote:
謝謝大大的建議喔!今...(恕刪)
10~12,14~17這時間應該是指拆除這類會產生巨大聲響跟震動的工程項目吧?!
我之前一個客戶是這樣的作法,有甚麼意見請管委會這邊開一個臨時會,在會場上客戶直接拍桌,按照政府相關規定,現在有意見的全部給我站出來,往後20年老子都住這邊,以後想裝潢的我加倍奉還...
可想而知一隻小貓都沒喵一下,安靜裝潢到結束----這是一個作法,但需要腎上腺素累積到一個量一次爆
那天我也有參與,在現場我眼睛睜超大的....客戶講完後拍拍我肩膀說:設計師您就一切照規定走,哪個人在胡亂找事做的直接打給我


P.S 這位客戶在爆炸前是我認為從業以來遇到脾氣最好的無敵好好先生,說話客氣到不行...
弄了半天是個輩分很高的角頭大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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