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udium0903 wrote:
該努力說服建商還是老公??
...(恕刪)
該努力說服建商還是老公??
我個人覺得...
應該努力說服妳自己吧! !
房事無大小.才剛驗收交屋就已經是這樣了....開始裝修下去你們夫妻.還不刀劍互砍!!!
你老公這麼有"主見"!就讓你老公玩吧!..不鼓勵.也不摻與...
但是妳要先聲明 "不要拿妳當出氣筒" 誰爭贏了".妳又沒差..二千元的洗手台.搞不好都沒用到...
我家的就被我給拆了...整個給他外推.....
妳還是多準備迎接裝修後.的暴風雨吧!!..裝修搞不好變成妳們夫妻大戰.....
裝修更頭大....很多家庭都在演裝修大戰!!..為了裝修一家人互砍........

人有三種贏家模式無法複製:
別人的出生。
別人老爸有錢。
別人有遺產繼承!
別把老輸當老師
我們當然是讓建商幫我們做水圍呀...(1)建商已答應(2)我們不需額外花費
(3)建商缺失,本該改善...
另外,其他住戶不會覺得我們機車的,比我們更仔細的大有人在...
而且我們是站在合理的角度,去爭取我們應該有的服務...
套一句大家常說的話...驗屋-現在對建商仁慈,未來就是對自己殘忍...
To:澄澄的爹...
關於電路問題-我們算是找到解決方案,將冰箱接至主臥+弱電這個迴路...
客廳則是另一迴路且建商答應我們將此兩迴路皆提高到20A...
目前評估起來...未來使用上,並不會有太大問題...
至於空心磚的部分...由於我們空心的部分大多在邊邊角角,且一般來說若空心小於1/4
則較不需要重弄...關於這點,我們算是決定妥協...
To:大火快炒...
關於溝通方面--我老公還頗聽我的,我和建商也都能理性溝通...老公跟建商則較難溝通(會吵架)
關於裝潢部分--我們其實都已與設計師溝通完整,沒有什麼問題--我和先生始終溝通良好...
總結後續...感謝各位大大的意見...
與建商溝通--關於洗手台部分,建商只願意出人手裝設...材料要由我們自付...
與老公溝通--他願意放棄爭取洗手台部分...同意一碼歸一碼,讓建商依據每一條缺失,去改善..
其實我與建商or老公溝通都沒問題...老公也都很尊重我的想法...
只是我捨不得老公退讓,吞悶氣...
單就"理"上,我們是站的住腳...當真鬧大,建商只會更難做...
只是,我覺得為了爭這一口氣...花費大量時間去集眾,並跑調解會--是否值得?
詢問過消基會,其回覆"關於建商缺失,確實有推卸責任之嫌,是可以寄-存證信函爭取應有權利"
評估過後,我是決定根據以上缺失-要求建商保證弄到好,我們則同意簽-完驗確認單...
至於老公...雖然有點悶,不過他還是同意讓步...
後續,我們會跟其他住戶告知建商有以上之缺失,建議他們也去確實爭取...
畢竟建商的缺失,本就該負起應當之改善責任...
經過這件事...仍舊令人感慨,消費者的力量仍處弱勢...
建商一句,你不驗收--那就明年再來驗,還威脅說要把你家大門拆掉...
而消費者似乎也很難去做什麼...唯一手法就是花時間去告,去吵...
想來真令人無力...Orz
rudium0903 wrote:
(1)前後陽台有水龍頭+排水口But無水圍...所以會有樓上洗窗戶,樓下進出口下大雨的問題
--建商同意免費幫我們這戶加做水圍
(2)建商原始設計-廚房無放冰箱位置...故被迫冰箱放置於客廳中,而客廳為單一迴路15A...
目前確定會放置一台冰箱,熱水瓶,電視+2台電腦...故有隨時會跳電問題..
--建商同意客廳迴路加大至20A,另外於弱電箱+主臥此迴路亦加大成20A--冰箱接至此迴路
...以解決跳電問題
(3)冷氣室外機設計圖為A/C位置But完工後變成水泥牆花臺...造成室外機得要往上吊...
此花檯形同虛設...
--建商無法重做,故賠償我們加送一組曬衣架...(恕刪)
基本上 重要的部分都解決了不是嗎 這樣看起來此建商還算是有誠意解決問題
空心磚 見仁見智 有些力求完美 如果不能接受 就重新打掉重弄到好為止
我們後來因為實在太懶了 就算了 還要一直來監工..

rudium0903 wrote:
(2)驗屋過程中,已多項讓步...地磚有空心,請他們拆了9塊,重弄後仍有空心問題...
油漆亦改善多次,仍有不滿意的地方--但都已退讓接受...
(3)冷氣排水設計不良,進水口與排水口在房間對角...我們亦請冷氣商重新打洞,費用約5千
--自行吸收(恕刪)
油漆如果之後還要裝潢 其實影響不大 反正都要重新在粉刷過
避免顏色有差異
冷氣排水管很多大樓的設計都不怎麼好
可能因為通常都認為家中還會裝潢重拉 會埋管 所以都不太會注意
還好我們也不是很CARE 外露就外露
至少以後漏水比較好抓問題

洗手台 基本上除非當初簽約有寫
不然基本上本來就不附送的
在買房子的時候 就會先說清楚
而且房子是千萬的東西 應該不在乎那幾千塊八 除非當初原價買!
不需要為了一兩千塊 搞爛掉彼此的關係
這樣對雙方都沒好處
期待樓主圓滿解決!!! 來開箱一下!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