窩愛一支柴 wrote:
所以到時若真被檢舉...被判緩拆..可依法去申請設變來解決嗎!?!
1.百分之八十的公寓大廈都是建蔽率容積率蓋到接近上限,所以極可能沒有讓你有設計變更、增建的機會
2.即使你住的公寓大廈當初建蔽率容積率沒蓋到滿,你要申請增建,可不是你家去申請就可以,是要「全體住戶同意」才行。你要去所有住戶家裡跪求、哀求、求爺爺、告奶奶,取得全體住戶的同意書,才有合法增建的可能。在跪求別人同意時,人家表明給他一筆錢否則他拒簽,那也是合情合理合法,公平公正公開,那是他的權利。
一般而言,透天房子,有庭院的房子,才有可能有「合法增建」。像鄭弘儀他的青山鎮住家是透天獨門獨院的,他就有機會去申請合法增建。那小S住的帝寶就幾乎不可能了。
就算是83/12/31前的既有違建,
只要有人舉報,一樣也是會拆,是歸屬d類
等abc類拆完,就輪到d類
輪到你不知什麼時候.
如果你原來是陽台
而你想外推出去
這就不是屬於既有違建
而是新違建.即報即拆
如果原有是外推陽台
除非你能舉證是83/12/31前
不然非常有可能也會被認定是新違建
如果你鄰居火大再檢舉你違法施工
就要停工再請照(室內裝修許可證)跑流程,這筆費用可不小,時間1-2個月跑不掉
所以你若要施工.請先和鄰居打好關係
以上若不清楚.可以打給新北市工務局
有關違建相關,以下網址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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