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你是做工程.沒聽說過搞工程是用相信來決定品質好壞的.如果是這樣.那.監工跟工地主任.大概就沒有工作了吧.如果世事可以用相信來解決一切.也不需要法律政府存在了吧.
3.通常.是可以跟包工訂立契約的.就算跟水泥工.也有泥作契約吧.用口頭的好處與缺點就是.他可以亂做.但你也可以隨便亂給錢.
4.似乎是做工程.對方的高興與否.似乎不用太過在乎.除非.將來有步入禮堂的打算.不然就扣錢.不然就訴訟.不然就是重做.我想.只要你堅持你該得到的.對方都沒有理由開心吧.重作需要工.扣錢也會令人不爽.告來告去.也不太愉快.
5.無大礙.但.看小姐所鋪之圖.是填縫不實.水容易滲進去.久了.下面得水泥漿會慢慢滲開.若真的不需要填縫.也不會閒著沒事去搞.通常填縫會有一定的硬度.會如此不外就他偷工<加水多點施工快>或工夫不好<沒有認真調和均勻>.或用品質較差的東西<沒有品牌與幾百年前留用的>.要怎樣就看你了.
5.通常填縫材無法太耐力.所以太用力一定會掉.但.若是輕輕就會掉.那就是有問題.
6.不過.如果連舖面都是同組人的話.那.其實就算重新重填.也沒多大意思.小弟想的是.可能連水泥砂漿也弄得隨便.那過個幾年.也未必不需要重作.
7.搞房子是專業.隨便找個包工.會有必然的結果.
Hsiao.SZ wrote:
地板的拋光填縫,廠商是沒有錯誤的!
基本上客戶沒有另行要求拋光的填縫"方式"大部分都是用,拋光專用的填縫沙。(恕刪)
意思是如果沒有另行要求拋光的填縫"方式",大部分都是用拋光專用的填縫沙。
而用拋光專用的填縫沙,用指甲用力摳下去會見底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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